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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限制书号数量

 cpu001 2019-02-12

从事出版工作的人可能都知道,在2018年下半年的时候,许多出版社的书号突然不够用了,各个出版公司的人到处问,哪个出版社还有书号。出版社尤其是民营出版企业感受到了很大压力,经营也遇到了很大的困难。

据统计,2018上半年全国各出版单位共申报各类图书选题141527种,比2017年同期减少9406种,同比下降6.23%。 2018年下半年的数据,还不清楚。但是下降也是非常明显的,据说降幅达到30%。这是出版管理机构对书号数量的有意识的控制。

2018年321日,中共中央规定,新闻出版工作划归中共中央宣传部管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规定,“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为加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事业,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各位读者在阅读时,请忽视“发展和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事业”这句。

管理机构管控书号数量的理由是:使“出版工作回归出版价值本质”;库存图书越来越多;单品图书印量越来越少,只有1994年的30%(不知道为什么会跟1994年比));平庸之作、重复跟风之作、粗制滥造之作层出不穷。

据内部消息说,中宣部出版局局长郭先生说,现在整体来看80%的图书都是可出可不出的,对于导向有问题的出版社,减30%的书号,2019年将继续调控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

关于多少书是可出可不出(或者说得严重一点,垃圾书)的比例问题,我还听过一个版本。六年前,我在某大型出版社的内部年会上亲耳听到其副总编说,*民出版社每年出版的书里,有90%是垃圾。

比如,对于已经不是儿童、又还没有结婚生孩子的我来说,童书的价值就不大。那么,就应该因此取消中国的童书出版吗?

也许在有些水平比较高的学者看来,中国出版业95%的书可出可不出。那么,如果从这些学者的角度出发,那中国出版行业岂不是应该限制95%的书号?

再举个例子,在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看来,中国出版的书也许没有一本有参考价值。那么,如果从哈贝马斯的角度出发,那岂不是应该取消中国出版行业了?

其实,一本书有没有价值,因人而异。其价值不是绝对客观的。可能我认为特别好的书,我的朋友一点都不感兴趣。反之亦然。而且,我相信,有一些编辑(包括笔者本人)对图书品质的要求比这位局长大人的要高一些。那些阅读品味比我们略低一些的读者,也有权利督导自己想读的书。如果ta在进步,那么这些书会是ta进步途中的一环。如果他的阅读品味就停留在整个地方了,我们可以帮助,也可以批评,但不是居高临下地认为,ta没有权利阅读。如果所有人都认为某些书是差书,那么这些书自然就没人买。书号需求自然就少了。

许多出版从业人员,当然想尽量出版好的作品,但首先要养活自己。如果连生存问题都没有解决,是谈不上发展的。如果一个出版社发不起员工工资,生存都困难,还谈论出好书,那岂不是毫无根据的说法?

管控书号数量的一个理由是质量问题,那么,通过管控书号数量,真的能达到整个目的吗?我看未必。我从事出版业有一些年头了,我知道有一些书稿,质量很高,但是因为与出版政策、法规略有不合,就不准出版,层有译本引进版小说,质量很不多,因为涉及一点性描写,没人愿意承担(在严厉的管控下,也许确实承担不起,因为一旦出问题,会影响几十个员工的利益)这份风险,就被领导退稿了。我相信,如果放松或者取消相关出版限制,肯定会有一批好书得以出版。而且,官老爷认为的高质量图书,可能是和主流价值观更接近的图书。在其他读者看来,未必属于质量高的图书。

早在1995年,相关管理部门也发布过一个《关于书号总量宏观调控的通知》,根据出版社的“表现”来分配书号数量,表现优秀良好的出版社书号不受限制。“一般出版社按有发稿权编辑每人5种新书计算,其书号不得超过。新建未满两年的出版社,每年50种。1993、1994年受过处分的出版社和已掌握买卖书号比较严重的出版社,按有发稿权编辑人数计算后再下降10%-20%。根据表现,两年一次考核定档。”

对于表现,还进行了规定:根据出版社的表现确定档次,一般结合年检情况两年考核调整一次。对第二档、第三档出版社,如表现良好,将考虑予以升级,享受免控或取消下降10%-20%的处分。不论哪个档次,如出现违反出版管理规定的问题,将在下一年予以调整。

可见,限制书号的数量是对文化出版行业、思想市场的一种管控方式,提高图书质量只是其口号而已,而且这种限制也不能提高图书的质量。

中华读书报“2018年中国出版十件大事”这篇文章还提到一句话,“出版业要从以市场为中心过渡到以价值为中心,实现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过渡”,我不得不说,这句话十分令人堪忧。图书出版绝对以价值为中心,但这种价值绝不是空洞的价值,是对读者的价值,通过市场来实现。“出版业要从以市场为中心过渡到以价值为中心”这句话貌似高尚、不食人间烟火,其实完全是在混淆视听。没有了市场,价值如何体现、如何评判?难道由少数几个专家,或者少数出版管理官员来评判吗?这样的价值还是价值吗?

因此,在我看来,控制书号数量是整体社会控制的一部分。我认为,出多少书、买不买账应该由读者说了算,市场说了算;而不是由管理部门自作聪明地人为限制书号数量。这是典型的不知百姓生活的、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官僚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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