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部门:安监局、经贸局、安全办。 二、检查内容: 1、 叉车、行车、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是否有资格证,证书是否过期。 2、 是否建立事故台账:时间、类别、经过、救援过程、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事故处理情况等内容。 3、 安全生产档案是否齐全。 4、 是否有安全检查,查记录情况:时间、地点、检查内容等。 5、 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表格(如消防验收表格)。 6、 对新员工是否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车间、岗位),每年培训的学时不少于标准。 7、 员工是否配戴劳保用品(冲床工是否配置耳塞等),查发放台帐。 8、 查易燃易爆品的库存情况(承包的车间也要检查)。 9、 检查重点部位:浸漆、喷漆的安全措施,喷漆房是否安装防爆应急灯,排风扇、是否正常。 10、检查外人进车间的管理情况(比如小孩子进车间)。 11、检查消防设施的情况,是否配置齐全、是否堵塞通道等。 12、检查用电情况(高压电、电路开关)。 13、行车、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是否年检。 14、承包是否专门签订有安全生产管理的协议,明确资金投入。 15、安排人员参加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培训,在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中增加安全员名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