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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恭达:书法“出新意于法度之中”

 鸿墨轩3dec 2019-02-12

我受业于曼翁师,受他艺术影响最深的:一是重视传统,由博返约,又不为古人与老师风格所囿,“出新意于法度之中”;二是自然平淡、倍见真率之意。“书无刻意做作乃佳”,信手挥洒,不求工而自工,绚烂之极归于平淡,古朴天成,生辣清逸;三是贵在变化,从结构、用笔到用墨,疏密浓淡相间,照应起伏,正奇巧拙,配合得天衣无缝。无怪乎当年林散老对沙师如此推崇说:“俗人易见,名师难得。”

吾师曼翁老常告诫我作书千万不能“太认真”“太道地”。大凡学书,经历“生——熟——生”三阶段,一过纯熟阶段,必须还生。先生之书,看似漫不经心,无不惨淡经营,有如东床高卧、了无拘束之感,与那种枯禅入定、板滞工稳、毫无意趣的馆阁体形成鲜明的对照。“不像不是戏,太像不是艺,悟得情与理,是戏又是艺。”书画艺术要求其似与不似、形外之形无定形,法外之法无定法。自然生乎形,气韵生乎法。

——言恭达《抱云堂艺思录》

言恭达:书法“出新意于法度之中”

沙曼翁 篆书作品

作书要认真、道地,这是师法古人、传承经典应有的态度和方法。但要是“太认真”“太道地”就会泥古、因循守旧,从而把传承曲解为僵化程式,那就不再有积极意义,反而会阻碍书法艺术的发展。曼翁老的真知灼见对当下的书者创作有着很强的指导意义。

试观中西方文化艺术都讲究独创性,即创新,但这种创新不能无视经典的传承和艺术创作的规律,不能只做表面文章,盲目地花样翻新;更不能以任性行事或哗众取宠来冒充,而是要在“与古为徒”的基础上产生,即注重继承性。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说:“独创性应该特别和偶然幻想的任意性分别开来。人们通常认为独创性只产生稀奇古怪的东西,只是某一艺术家所特有而没有任何人能了解的东西。如果是这样,独创性就只是一种很坏的个别特性。”因此,创新要落实于临池实践的自始至终。中国书法艺术的创新来亦是如此,徐渭《笔玄要旨》云:“书法既熟,须要变通,自成一家,始免奴隶”,认为在继承的基础上要进行创新。

言恭达:书法“出新意于法度之中”

沙曼翁 隶书作品

言恭达先生说:“书画艺术要求其似与不似、形外之形无定形,法外之法无定法。自然生乎形,气韵生乎法。”强调的是书法“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刘熙载在《书概》开篇就提出:“意,先天,书之本也。”意,或书意或笔意,都是用来表达书者的情感意识的,然而此“意”不是随意、任意,它必须在合乎法度的前提下进行,故而刘熙载强调:“作文、作诗、作书,皆须兼意与法。任意废法,任法废意,均无是处。”“东坡论吴道子画''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推之于书,但尚法度与豪放,而无新意妙理,末矣。”刘熙载借苏轼对吴道子画的评论来说书法,还是强调了“意”的重要性。由于书者的禀赋气质、才情修养、审美情趣等有异,其在书中的意也各不相同,如宋四家中“苏蕴藉,黄流丽,米峭拔,蔡浑厚”,各不相然。书法不但要有“意”,还要有“新意妙理”。

或说张旭、怀素的草书“意大于法”,甚至是“无法”。但要知道“无法”不是不讲规律、无视法度,而是不把规律当程式,不拘于法,也不违于法。董逌《广川书跋》云:“及《郎官记》,则备尽楷法,隐约深严,筋脉结密,毫发不失。乃知楷法之严如此而放乎神者,天解也。夫守法度者至严,则能出乎法度者至纵而不可拘矣!”他认为张旭能写出痛快之至、意性极强的草书,正是因为能写出像《郎官石柱记》这样严谨楷书的缘故,深谙“意”出于“法”,“天解也”乃是天性能理解书法,谓之张旭有过人之处。

佐临先生有句关于“写意戏剧观”的名言:“不像不是戏,太像不是艺;悟得情与理,是戏还是艺。”此话值得当代书者玩味和深思。

言恭达:书法“出新意于法度之中”

沙曼翁 楷书

言恭达:书法“出新意于法度之中”

沙曼翁 行书

言恭达:书法“出新意于法度之中”

沙曼翁 甲骨文

(文/抱云堂书院彭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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