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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山西“浑源州误杀案”始末

 金华303 2019-02-13

栗毓美,字朴园,浑源州人,幼年家贫,高堂离世。他以同邑的某位明经(原指选举官员的科目,此处指明习经学的人)为师,在其门下就读。这位明经,是位有名的饱学之士。明经门下,除栗毓美外,还有一学生某甲。某甲年纪比栗毓美小,家庭富裕,有纨绔子弟的风习。

栗毓美的明经老师有两个孩子,一子一女,子二十多岁,还分辨不清豆麦,智力有较严重的缺陷,女儿大约十五六岁,温婉贤淑,聪明敏慧。老师和师母对女儿非常疼爱,将她视为掌上明珠。老师素日很器重栗毓美,看到女儿已到待嫁之年,便有把女儿许配给栗毓美之念。

“彼此皆有意,女亦微闻其说”,栗毓美了解老师的意思,心里也愿意这桩姻缘,老师的女儿也知晓父母属意栗毓美,只是尚未明白商议聘定的事而已。栗毓美因为家贫,只得常常宿睡于书斋之中,老师的儿子常伴他同寝。

清代山西“浑源州误杀案”始末

一天夜里,老师的儿子非常烦躁,一直睡不着,说要和栗毓美换下床位。栗毓美最初有点作难,但见老师的儿子十分坚持,最后就答应换了床位。不料刚换完床位一会儿,就从屋顶掉下一件物事,铿然有声,紧接就听见老师的儿子大叫一声。

栗毓美马上起身察看,只见眼前一只铁戈贯穿了老师儿子的胸部,还没来得及急救,老师的儿子就已气绝身亡。栗毓美见状吓得哭出声,老师听见如此动静,赶来看到儿子惨死在栗毓美床上,坚决认为儿子是被栗毓美害死。

栗毓美大声为自己辩解,说明屋顶有洞,但无论栗毓美如何解释,他都说不清为何老师的儿子会死在自己的床上,为什么他会和老师的儿子换床位。事情发生后,栗毓美的同学某甲也质疑他,并对他害死老师儿子的说法非常赞同。

清代山西“浑源州误杀案”始末

该事很快被报官,栗毓美被抓后,官府对他严刑逼供,可怜栗毓美一个文弱书生,哪里经得起严刑折磨,最后受刑不过,只得屈打成招。狱成之后,栗毓美被押在死牢,等待处决。事发后,老师的女儿暂时没了出嫁的对象。

这时,栗毓美的同学某甲派人来老师家提亲,并且承诺,愿为老师师母养老送终。随后老师答应了这门亲事,不久老师的女儿就嫁给了某甲。不过月余,一天某甲小饮醉酒,难抑情绪,对妻子说道:“为了能娶到你,我真是费尽心血(费尽心血,乃能娶汝)!”

妻子一听,觉得奇怪,就诘问某甲:“你为何会有此言,我们成婚有那么困难吗?”

清代山西“浑源州误杀案”始末

某甲大概觉得,已成婚一月,没有必要向妻子隐瞒什么;且按当时风习,老师的女儿已嫁自己,男方即使有过错,妻子也无可奈何,不会轻易放弃婚姻的。他便脑子一热:“你兄长之死,其实是我花钱收买强盗所为,原本是想把栗毓美杀死。没想到阴差阳错,误伤兄长,害了他性命。只是栗毓美已获死罪,我因而才能与你结合,这也算是天定缘分。”

妻子闻言心内大惊,却佯装欢笑,更劝某甲喝了几杯,待他酣然醉卧后,她便找了一把利刃藏在怀中,彻夜不眠。

天色刚放曙光,老师的女儿便携带利刃,前往县衙击鼓鸣冤。县官查证案情,详细审问,最后某甲及其收买的强盗全部被缉拿归案,一番审问质对,某甲与强盗无法狡辩,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案情落定后,栗毓美被无罪释放。

清代山西“浑源州误杀案”始末

老师的女儿却在大堂上大声悲道:“因一时失误,我嫁给某甲,今在大堂上,为给兄长伸冤,又出面告发亲夫。此真乃前生结下的孽缘啊!”言罢自刎身亡。

栗毓美知因是老师之女挺身而出告官的缘故,自己才得以死里逃生,见她自刎身亡,栗毓美泣不成声。后来,栗毓美以拔贡而成为县令,在地方上任职各级职位多年,官至河道总督。他还为老师师母养老送终,一直把老师女儿的牌位供奉在家中,早晚上香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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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译自《清稗类钞》中【浑源州误杀案】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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