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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模式探索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住房问题

 超越梦想之上 2019-02-14

    福建省是吸引外来人口的大省,大量的农民工等进城务工人员进城带来了巨大的住房需求,住房问题日益突出。福建省部分城市相应开展了农民工等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建设的探索,也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成效初显。

    1.福州模式。福州采取工业集中区厂房、工人居住公寓同步建设的办法。进城务工人员公寓供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目前主要由由政府指定的非营利性机构---福州市住宅发展中心作为业主单位建造,以成本价提供给工业园区企业购买或承租。企业所购务工人员公寓产权为法人产权,不得转卖、转租;园区企业在搬迁或倒闭后,所购务工人员公寓按合同扣除折旧后由业主回购。目前福州金山桔园洲工人公寓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入住工人2万多人;浦上工人公寓16万平方米,分一、二期开发,一期总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已竣工使用,入住3千人。

    2.厦门模式。厦门进城务工人员公寓建设,与解决城市化过程中大量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相结合,采取村集体、村民集资建设务工人员公寓。村集体、村民集资建设的务工人员公寓,按照企业管理模式设立股份公司,按《公司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管理;村集体资产入股和村民集资入股,以股东身份持股,并以所占股份作为享有投资者权益的依据,享受赢利分红;为保证集体资产不流失,务工人员公寓的个人分配股享有不完善处置权,只能继承,不退股、不能用于抵押,转让仅限于本村村民之间。目前厦门在建务工人员公寓项目7个,总建筑面积30.7万平方米,可解决6万务工人员居住。

    3.石狮模式。石狮市鼓励建设通用标准厂房,配套建设务工人员公寓。进城务工人员公寓的建设采取镇政府组织,吸收失地农民利用10%的征地留用地(回批地)入股的方式,向用工企业出租、出售。目前石狮市宝盖镇、灵秀镇、蚶江镇都已着手规划建设中小企业生产基地,并配套建设务工人员公寓。

    4.漳州模式。既有政府引导企业投资建设务工人员公寓,也有大型企业独立建造务工人员宿舍。如龙池开发区在开发初期,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开发,由开发商集中开发单身住宅小区,出售后再由开发商统一向各业主租回,每年按10%返还给业主,按10年返还后将房屋所有权交给业主,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有3栋680套共3.4万平方米。还有如万利达开发区由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目前投入使用的有4栋1.3万平方米。

    5.长汀模式。龙岩市长汀县把进城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列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长汀腾飞经济开发区建设8幢职工夫妻经济适用房,共计502套,出售给夫妻职工,入住职工1000多人,每套40-60平方米不等。目前第二批腾飞职工经济适用房600套已完成规划设计,正在实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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