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索罗斯的行为并没有触犯东南亚和香港的法律, 拿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源头泰国举例,索罗斯大量借入泰铢,然后在市场上抛售,换成美元,这些交易行为都是泰国法律允许的,从银行借钱是合法的,购买美元同样是合法的,其他的企业和个人也经常这样操作,只不过规模没有索罗斯大而已,在东南亚其他国家菲律宾,新加坡,印尼,还有香港,这些行为都没有违法, 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是这些国家的经济结构出了问题,一开始发展低端产业,因为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成本低,产品有竞争力,经济迅速发展,但是随着生产要素成本上升,产品失去竞争力,这个时候应该产业升级,生产更有技术含量的产品,经济才能继续发展,但是东南亚国家因为种种原因,产业升级不成功,但是这些国家的房地产价格疯长,泡沫严重,境内外热钱涌动,这虚假的繁荣麻痹了政府和人民,乐观情绪高涨, 同时,这些国家的金融政策严重失误,泰国实行固定汇率,但是又允许货币自由流动,这样当泰铢汇率高估时,很容易被嗅觉灵敏的国际炒家盯上,索罗斯的思路非常简单,泰铢贵了,做空就能赚钱,同时泰国政府外汇储备有限,在面临索罗斯大举抛售泰铢时无力支撑泰铢汇率,只有认输放弃固定汇率,泰铢汇率暴跌,索罗斯大赚, 索罗斯的行为无法从法律上找到处罚的理由,这些国家恼羞成怒,只能在口诛笔伐上下功夫,索罗斯被描述成一个恶魔的形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