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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为什么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抗辩?(不要告诉我法律规定,要的是立法原因)

 厚德载福F 2019-02-16
1、人民法院不对诉讼时效问题主动释明,如果在法定程序之中,即便案件客观事实超过民法所保护的最高20年的诉讼时效,但是对方并未以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已经消灭进行抗辩,人民法院依法不会以超过诉讼时效驳回当事人一方的诉请,会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结合当事人诉请的合理合法性作出公正裁决。2、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进行裁判。3、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3条、4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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