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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制度“资金结存”科目的衔接处理

 凡凡人人人 2019-02-16

预算会计科目“资金结存”反映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的流入、流出、调整和滚存等情况。注意仅限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它下设“货币资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三个明细科目,其中“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到了年底是需要进行注销处理,转入“财政应返还额度”核算,待次年初恢复,所以它年末的余额必然为零。


“资金结存”科目与财务会计所涉及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会计科目有一定的对应关系,理论上两者是小于或等于关系。因为我们涉及到不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是不需要平行记账的,譬如往来款项、应缴财政款、受托代理资产等。


财务会计下“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财政应返还额度”属于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所以它们和“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及“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理论上应该是一一对应的,但也会因为发生往来收付等情况,在时点上会有差异。

行政事业单位在与《政府会计制度》进行衔接时需要进行分析才能确定预算会计“资金结存”的期初数,这对于原账本来就做的不规范以及对原账明细科目毫无了解的单位会计在衔接时就会异常困难。


根据《衔接规定》,'资金结存'数涉及原账和转换后新账中'财政拨款(补助)结转“、'财政拨款(补助)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余'、'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经营结余'等诸多科目的分析和调整,大家肯定看的目瞪口呆,所以衔接前一定要做好相关科目的分析梳理工作,要认真看清衔接过程的每一个字。


行政单位会计”资金结存“科目的衔接

1、按照原账的“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余额直接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


2、按照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方余额合计数,减去上面所确定的新账的“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余额后的差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的借方。


新账“财政拨款结转”贷方余额:在新旧制度转换时,按照新制度规定将原账其他应收款中的预付款项计入预算支出的(没有就不必考虑),应当对原账的“财政拨款结转”科目余额进行逐项分析,按照减去已经支付财政资金尚未计入预算支出(如其他应收款中的预付款项等)的金额后的差额,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


新账“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方余额:按照原账的“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余额,直接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

3、在新旧制度转换时,按照新制度规定将原账其他应收款中的预付款项计入预算支出的,应当对原账的“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项目结转”科目余额进行逐项分析,按照减去已经支付非财政拨款专项资金尚未计入预算支出(如其他应收款中的预付款项等)的金额后的差额,登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借方。


4、在新旧制度转换时,按照原账的“其他资金结转结余—非项目结余”科目余额,借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5、按照新制度规定将原账其他应收款中的预付款项计入预算支出的,应当对原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区分其中预付款项的金额(将来很可能列支)和非预付款项的金额,并对预付款项的金额划分为财政拨款资金预付的金额、非财政拨款专项资金预付的金额和非财政拨款非专项资金预付的金额,按照非财政拨款非专项资金预付的金额,借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事业单位会计'资金结存'科目的衔接


相比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会计对于此科目的衔接异常复杂,我们用排除法,原账中涉及不到的科目及调整事项就不用考虑了,小编用黄色标注的调整事项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是不会涉及的。


1、按照原账“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


2、按照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方余额合计数,减去新账的“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余额后的差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借方。


新账“财政拨款结转”贷方余额: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对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科目余额进行逐项分析,加上各项结转转入的预算支出中已经计入预算支出尚未支付财政资金(如发生时列支的应付账款)的金额,减去已经支付财政资金尚未计入预算支出(如购入的存货、预付账款等)的金额,按照增减后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


新账“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方余额:按照原账“财政补助结余”科目余额,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


3、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对原账的“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余额进行逐项分析,加上各项结转转入的预算支出中已经计入预算支出尚未支付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如发生时列支的应付账款)的金额,减去已经支付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尚未计入预算支出(如购入的存货、预付账款等)的金额,加上各项结转转入的预算收入中已经收到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尚未计入预算收入(如预收账款)的金额,减去已经计入预算收入尚未收到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如应收账款)的金额,按照增减后的金额,登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借方。


4、在新旧制度转换时,按照原账的“事业基金”科目余额借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5、新账“非财政拨款结余”对“资金结存”科目余额的影响

(1)调整短期投资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按照原账的“短期投资”科目余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2)调整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对原账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区分其中发生时计入预算收入的金额和没有计入预算收入的金额。对发生时计入预算收入的金额,再区分计入专项资金收入的金额和计入非专项资金收入的金额,按照计入非专项资金收入的金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3)调整预付账款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对原账的“预付账款”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区分其中由财政补助资金预付的金额、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预付的金额和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预付的金额,按照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预付的金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4)调整其他应收款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按照新制度规定将原账其他应收款中的预付款项计入预算支出的,应当对原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区分其中预付款项的金额(将来很可能列支)和非预付款项的金额,并对预付款项的金额划分为财政补助资金预付的金额、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预付的金额和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预付的金额,按照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预付的金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5)调整存货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对原账的“存货”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区分购入的存货金额和非购入的存货金额。对购入的存货金额划分出其中使用财政补助资金购入的金额、使用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购入的金额和使用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购入的金额,按照使用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购入的金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6)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对原账的“长期投资”科目余额中属于股权投资的余额进行分析,区分其中用现金资产取得的金额和用非现金资产及其他方式取得的金额,按照用现金资产取得的金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7)调整长期债券投资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按照原账的“长期投资”科目余额中属于债券投资的余额,借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8)调整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按原账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科目余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9)调整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对原账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区分其中发生时计入预算支出的金额和未计入预算支出的金额。将计入预算支出的金额划分出财政补助应付的金额、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应付的金额和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应付的金额,按照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应付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10)调整预收账款对非财政拨款结余的影响

按照原账的“预收账款”科目余额中预收非财政非专项资金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6、在新旧制度转换时,按照原账“专用基金”科目余额中通过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形成的金额借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新账的“专用结余”科目。


7、如果原账的“经营结余”科目期末有借方余额,在新旧制度转换时按照原账“经营结余”科目余额,借记新账的“经营结余”科目,贷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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