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新的个税计算方法,采用累计预扣预缴的方式,与之前按月缴纳有所区别。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工资薪金累计预扣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例】 王先生在A企业任职,2019年1月-12月每月在A企业取得薪金收入30000元,;每月缴纳四险一金3000元,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为5000元. (1)2019年1月: 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30000-5000-3000-5000=17000元,对应税率为3%。 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7000×3%=510元 2019年1月,王先生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10元。 (2)2019年2月: 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0000×2-5000×2-3000×2-5000×2=34000元,对应税率为3%。 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34000×3%-510=510元 2019年2月,王先生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10元。 (3)2019年3月: 3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0000×3-5000×3-3000×3-5000×3=51000元,对应税率为10%。 3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51000*10%-2520-510*2=1560元 2019年3月,王先生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560元。 按照上述方法以此类推,就可以计算出王先生各月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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