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共公六年(戊寅,公元前583年)春,宋共公遣大夫华元到鲁国说亲,欲娶鲁宣公之女伯姬为妻。同年夏天,又派公孙寿送去订婚礼物。
宋共公七年(己卯,公元前582年)二月,鲁国大夫季孙行父护送伯姬来相城(位于安徽淮北市)完婚,改称共姬。婚礼十分隆重,仅陪嫁滕女就有12名,除鲁国外,卫、晋、齐等大国也分别送有贺礼。
宋共公十三年(乙酉,公元前576年),宋共公薨,其子公子成继承王位,是为宋平公。共姬于是寡居宫中。
宋平公三十三年(戊午,公元前543年)五月初五,宋国都城发生特大火灾。这场火灾不仅使宋国蒙受了巨大的物质损失,还制造出一起令人唏嘘不已的人间悲剧。失火当日,火势不可阻遏,悍然烧到了宫内。大家都忙着往外跑,只有共姬在屋里不肯出来。原来,根据共姬自小受到的贵族教育,在没有仆人侍奉的情况下,贵族妇女是绝对不能走出门的,她只能在房间里等着仆人前来后再一起出房门。就这样,她被大火活活烧死。她的死,在当时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大家议论纷纷,就连道统的儒家经典都觉得没必要这样守礼,守礼也必须分情况的紧急。《左传》引用‘君子’的话来评价:女而不妇。女待人,妇义也!也就是说宋共姬守的是闺女之礼,而不是妇人之礼。黄花闺女一定要等人来救,妇女是可以便宜行事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