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一种治疗骨伤的中药的制作方法

 刘雁辉 2019-02-19
专利名称:一种治疗骨伤的中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医药类,具体是一种治疗骨伤的中药。
背景技术
一般骨伤、骨裂、骨膜外伤、筋络扭伤等骨筋损伤用现有的伤科药用药时间长,易留下后遗症,所以民间有“伤筋动骨百日”的说法,说明一般疗程需3个多月,目前的骨伤治疗,中药主要采用活血化瘀药,西医采用石膏钢板固定,辅以抗炎药,让骨、筋自己生长,疗程长,不易复合。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见效快、后遗症少、疗效好的治疗骨伤的中药。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治疗骨伤的中药,其特征在于它以元胡、地必虫、制川乌、制草乌、制马钱子、乳香、没药、柴胡、山奈、白芷为原料制成;原料组分重量配比为元胡8~12份、地必虫8~12份、制川乌8~12份、制草乌8~12份、制马钱子4~6份、乳香5~7份、没药4~6份、柴胡5~7份、山奈8~12份、白芷8~12份。
本发明上述配方的治疗骨伤的中药为粉剂或胶囊,用于内服。
本发明可以将上述原料配比中加入自然铜与血竭,其中自然铜45~55份,血竭5~7份,用麻油或凡士林粘合调膏而成外敷膏。
本发明的中药组份中,元胡、制川草乌、乳香、山奈能活血行气,地必虫、没药能破血行气,制马钱子具有通络散结消肿止痛作用,柴胡能疏郁祛邪理气,白芷有行气止肿痛作用,自然铜能续筋接骨止痛,血竭具有活血化瘀作用,该中药无论是内服药还是外敷药,活血化瘀效果极好,用于由外伤造成的骨裂、骨折、骨折外伤、筋络扭伤,轻者内服7天可愈;重者除内服外,再加外敷,15~20天可愈。
具体实施例方式
实施例1一种治疗骨伤的中药,它由元胡10g、地必虫10g、制川乌10g、制草乌10g、制马钱子5g、乳香6g、没药5g、柴胡6g、山奈10g、白芷10g为原料研粉混合制成胶囊。
实施例2一种治疗骨伤的中药,它由元胡8g、地必虫8g、制川乌12g、制草乌12g、制马钱子6g、乳香5g、没药5g、柴胡7g、山奈12g、白芷12g为原料研粉混合成粉剂。
实施例3一种治疗骨伤的中药,它由元胡10g、地必虫10g、制川乌10g、制草乌10g、制马钱子5g、乳香6g、没药5g、柴胡6g、山奈10g、白芷10g、自然铜45g、血竭6g研粉混合用麻油调成外敷膏。
实施例4一种治疗骨伤的中药,它由元胡8g、地必虫12g、制川乌12g、制草乌12g、制马钱子6g、乳香5g、没药5g、柴胡7g、山奈12g、白芷12g、自然铜50g、血竭7g研粉混合用凡士林调成外敷膏。
实施例5采用实施例1中的胶囊内服,口服每天8-10g,同时采用实施例3中的外敷膏外敷。
实施例6采用实施例2中的粉剂内服,口服每天8-10g,同时采用实施例4中的外敷膏外敷。
权利要求
1.一种治疗骨伤的中药,其特征在于它以元胡、地必虫、制川乌、制草乌、制马钱子、乳香、没药、柴胡、山奈、白芷为原料制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治疗骨伤的中药,其特征在于原料组分重量配比为元胡8~12份、地必虫8~12份、制川乌8~12份、制草乌8~12份、制马钱子4~6份、乳香5~7份、没药4~6份、柴胡5~7份、山奈8~12份、白芷8~12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治疗骨伤的中药,其特征在于上述配比中加入原料自然铜与血竭。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治疗骨伤的中药,其特征在于上述原料配比中加入自然铜45~55份,血竭5~7份,用麻油调膏而成外敷膏。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治疗骨伤的中药,其特征在于上述原料配比中加入自然铜45~55份,血竭5~7份,用凡士林调膏而成外敷膏。
全文摘要
本发明属于医药类,具体是一种治疗骨伤的中药,其特征在于它以元胡、地必虫、制草乌、制川乌、制马钱子、乳香、没药、柴胡、山奈、白芷为原料制成;原料组分重量配比为元胡8~12份、地必虫8~12份、制川乌8~12份、制草乌8~12份、制马钱子4~6份、乳香5~7份、没药4~6份、柴胡5~7份、山奈8~12份、白芷8~12份。本发明上述配方的治疗骨伤的中药为粉剂或胶囊,用于内服。本发明可以将上述配比中加入原料自然铜与血竭,其中自然铜45~55份,血竭5~7份,用麻油或凡士林调膏而成外敷膏。该中药无论是内服药还是外敷药,活血化瘀效果极好,用于由外伤造成的骨裂、骨折、骨折外伤、筋络扭伤,轻者内服7天可愈;重者除内服外,再加外敷,15~20天可愈。
文档编号A61P19/08GK1840124SQ20061004897
公开日2006年10月4日 申请日期2006年1月6日 优先权日2006年1月6日
发明者楼小龙 申请人:楼小龙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