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梁盼鑫
晴雯是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首,也是一位薄命女儿。 晴雯是贾府的下人赖大家用银子买来的,那时她只有十岁,连自己的家乡和父母都全不记得。她常跟着赖嬷嬷进出贾府。赖嬷嬷见贾母喜欢晴雯伶俐标致,就把她送给了贾母使唤,后来贾母又让她去宝玉房里伺候。 晴雯的模样长得好——水蛇腰,削肩膀,眉眼间颇有些林妹妹的影子,她不但模样标志,聪明灵巧,女红也是一等一的出色。 那次老太太刚赏给宝玉的雀金裘被烧出一个洞眼,偏偏赶着明日就要穿,让人送到府外去,竟然没一个裁缝绣匠能织补。还是晴雯挣扎起来,拖着生病的身子,用界线法补了一夜才补的不露痕迹。 晴雯性情要强,嘴上刻薄,平时连对宝玉都敢顶撞,更别提对其他人了。 一次晴雯给宝玉换衣服时失手跌了扇子,正值宝玉心里不自在说了她两句,晴雯也丝毫不让,两人竟大吵了一架,最后还是宝玉自己消了气,向晴雯赔罪,任她撕了两把扇子换作千金一笑。 其实晴雯的心地并不坏,她的任情任性也是宝玉看重她的一个原因,可她待人处事这样张扬不顾情面,难免遭人记恨。 一次王夫人进园就撞见她正在骂小丫头,记在了心里。后来那日王善保家的带人抄检大观园,搜检丫头的箱子时,晴雯又怒气冲冲地闯进来将箱子倒个底朝天,当众下了王善保家的面子。也难怪王善保家的之前会在王夫人面前告晴雯的状了。 抄检大观园之后不久,王夫人亲自带人来到怡红院检查,叫人把重病的晴雯从炕上拖下来赶出贾府去,连件好衣裳都不许带走。 “我究竟不知道晴雯犯了何等滔天大罪!”——这是宝玉的疑问和哭诉。在王夫人看来,晴雯最大的罪状就是恃着美貌,轻狂孟浪,勾引宝玉,她一生最嫌的就是这样妖精般的人。可偏偏这是晴雯最冤枉的地方:
原本贾母是打算将来让晴雯做宝玉的姨娘的。她后来对王夫人说:
晴雯大约也知道贾母的意思,但她向来珍重,不屑做那些上不得台面的偷偷摸摸的事情,对于袭人和宝玉的私事她不但清楚还曾开口讥讽过。可如今她偏偏因为这样的原因被赶了出去,真是有冤无处诉! 晴雯被赶出贾府后,只能回到唯一的亲戚姑舅哥哥家住下,睡在外间的芦席土炕上,连口水都喝不到,如同一盆才抽出来嫩箭来的兰花送到猪窝里去,病上加病。她心里明白:
她原本以为这辈子至死也见不到宝玉了,没想到宝玉偷偷出来看她。 她剪下两根指甲给宝玉,又和宝玉换了袄儿,为的是临死前最后一面互相留个纪念。本来这样做有私相授受的嫌疑,被查出信物的司琪不就因此被赶出去了么?但对于晴雯来说,反正如今已经枉担虚名,连性命也难保,还能如何呢?
这种种促成了宿命中注定的结局——自为红绡帐里,公子情深;始信黄土垄中,女儿命薄! 那个撕扇作千金一笑、带病夜补孔雀裘、夜里给林妹妹送去旧帕的晴雯就这样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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