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 经省委编委领导同意,省委编办2019年1月25日已正式批复我市机构改革涉改处级事业单位调整事项(湘编办复字【2019】)10号),现通知如下: 一、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 1.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改为市委直属正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2.市委党史研究室和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更名为市委党史研究室,对外加挂市地方志编纂室牌子,为市委直属正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3.市委市人民政府接待处更名为市接待服务中心,为市委直属正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4.市广播电视台调整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归口市委宣传部管理。 5.市长江修防处更名为市长江修防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7.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外加挂市大数据中心牌子。 8.将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余职责与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的职责整合,组建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归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 改革后,市委、市政府共设置直属事业单位11个(详见附件)。 二、部门所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 1.将市档案局(市档案馆)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委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市档案局牌子。市档案馆调整为市委办公室所属正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2.将市委讲师团的职责划入市委宣传部。不再保留市委讲师团。 3.将市地震局调整为市应急管理局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 4.将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改为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副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5.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改为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副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6.将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改为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副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7.将市劳动就业服务处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改为市就业服务中心,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副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8.将市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教育体育局,整合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等职责,组建市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为市教育体育局所属副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市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 9.将市防汛抗早指挥部办公室的水旱灾害防治应急救援职责划入市应急管理局,改为市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为市水利局所属副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10.撤销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将相关公益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市财政事务中心,为市财政局所属副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11.将道路运输服务、培训、信息等公益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为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副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12.将中小企业服务、能源利用监测等公益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副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13.市投资促进事务局更名为市投资促进事务中心,为市商务粮食局所属副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14.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更名为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副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15.将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委宣传部。不再保留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办公室)。 16.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职责划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不再保留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17.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农业农村局,不再保留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18.将市农村经营服务站的职责划入市农业农村局,不再保留市农村经营服务站。
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9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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