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一方和非机动车、行人一方均有责任的: 先由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责任限额部分,由双方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承担,非机动车一方有责任的,根据责任的大小,机动车一方可适当减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有全部责任的,机动车可减轻责任至10%; 2、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有主要责任的,机动车可减轻责任至30%-40%; 3、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有同等责任的,机动车可减轻责任至60%-70%; 4、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有次要责任的,机动车可减轻责任至70%-80%;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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