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 5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成立。 1952年 设东昌区。 撤新市区。 1953年 设水上区 1956~1957年 1956年 撤老闸、北站、常熟、北四川路、嵩山、静安、水上7区。 撤吴淞、江湾、大场3区,合设北郊区;撤高桥、洋泾、杨思3区,合设东郊区;撤真如、龙华、新泾3区,合设西郊区。 1958~1959年 1958年 撤东昌、东郊2区,合设浦东县。 撤西郊、北郊2区。 1958年 1月江苏省的嘉定、宝山、上海3县划归上海市。 11月江苏省的川沙、青浦、南汇、松江、奉贤、金山、崇明7县划归上海市。 1960~1987年 1960年 撤江宁、新成2区,合设静安区。 撤邑庙、蓬莱2区,设南市区。 撤提篮桥、榆林2区。 设闵行、吴淞2区。 1961年 撤浦东县。 1964年 撤闵行、吴淞2区。 1980年 复设吴淞区。 1981年 复设闵行区。 1984年 川沙县的洋泾镇和张桥等5个乡;上海县的漕河等4镇及龙华等4乡;嘉定县的真如镇及长征、桃浦2个乡;宝山县的江湾镇和五角场镇及彭浦等4个乡划归上海市市区。 1961年 浙江省舟山县的嵊泗人民公社划归上海市。 1962年 上海市的嵊泗人民公社划归浙江省舟山专区。 1988~1999年 1988年 撤宝山县和吴淞区,设宝山区。 1992年 撤上海县和闵行区,设新的闵行区;撤川沙县,设浦东新区;撤嘉定县,设嘉定区。 1997年 撤金山县,设金山区。 1998年 撤松江县,设松江区。 1999年 撤青浦县,设青浦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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