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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的这颗子弹价值一个亿,签条约时说的一句话,惹无数人泪目

 博采简纳 2019-02-21

李鸿章是晚清时期的名臣,很多人都说他是一个奸臣,因为他代表清政府签订了的许多丧权辱国的条约。甲午中日战争,这一场战争是以中方战败,北洋海军全军覆没告终。自古战败都意味着赔款割地,日本也不例外。但是日本与其他侵略者不同的是,日本一个岛国敢狮子大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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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战争后,日本拟定《马关条约》,条约的内容是: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及附属岛屿、澎湖列岛,赔偿三亿两白银等附属条款。这个条约拟定之后,双方还没签约时,出现了一个问题,这也直接导致赔款的三亿变成了两亿!什么问题呢?日本的爱国激进分子闯入两方签约之处,打伤了当时的中方代表李鸿章,阻止双方的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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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激进分子认为日本军方就应该一路攻略北京占领中国。但是当时的日本国内经济萧条,人民贫困,还有一堆的国债需要清理,日本根本没有吞并中国的能力,他们的目的就只是要钱!所以在战争期间做了很多血腥虚张声势的动作。例如“旅顺大屠杀”等等惨无人道的事情,目的就是为了给清政府压力,让清政府尽快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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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进分子这么一闹,一颗子弹打中了李鸿章,签约暂停,李鸿章被紧急送进医院。日方代表又是慰问又是道歉,唯恐清政府翻脸不愿意签约。日方表示:“既然你被我们国家的人打了一枪,三亿赔款减去一个亿就当赔罪。”李鸿章听到后,直接道:“那你们再打我两枪,这赔款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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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马关条约》内的赔款三亿就变成了两亿。这么看的话,李鸿章真的是一个奸臣吗?奸臣会说出这样的话吗?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很多人对于好事都不会太记在心上,但是对于坏事总是能记忆犹新,为什么?因为人有一个共性就是指责别人,只要不是自己犯下的错,指责别人似乎就能把自己抬升到道德的至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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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就是那个被指责的人。论起李鸿章做出的贡献,他是洋务运动的领导人之一,他是北洋水师的创始人,是他建立是清朝末年第一支水军,是他参与镇压太平天国,镇压捻军起义。慈禧太后评价他是“再造玄黄之人”。他不是真的奸臣,他签订的那些条约,并不是想卖国,只是他不签也会有别人签,事实所迫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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