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4月28日的一天,山东省郯城县小塘村魏元红,带着锄头去娘家的棉花地里种棉花。棉花地靠近金鸡岭附近,是比较洼的地。魏元红在干活的时候突然挖出块很像水果糖的茶色小石头,魏元红顺便捡起来装进口袋。回到家后,魏元红把小石头让丈夫陈怀明看。第二天,陈怀明将石头拿到县里找人鉴定,结果是一颗钻石!重达34.69克拉。 就在1977年,距离小塘村不远的常林村,魏振芳捡到了一颗158.786克拉的大钻石,这颗钻石就是“常林钻石”。常林钻石轰动一时,成为当时最大的新闻。又一颗钻石被魏元红捡到,因为他们知道这颗钻石比同等量的黄金还要值钱。 魏元红的钻石虽然和常林钻石没法比,但也是一颗巨钻了。为了改变生活状态,魏元红叫丈夫把钻石卖掉。当时村里有一些人来收购,但是陈怀明不相信这些人,于是打算将钻石卖给可靠的单位。 捡来的钻石。 发现钻石的地,经过考虑,陈怀明决定将钻石卖给701矿。701矿是老牌国营单位,也算是为国家做贡献。而803大亚金刚石开发公司是外地人开的公司,在称重时还克扣了5克拉重量,这让陈怀明等人觉得靠不住,于是决定卖给701矿。把钻石卖了27万。 老金刚石厂,但是陈怀明一家将27万元巨款存入银行不到30小时,803大亚公司以违约为由,陈怀明告上了法庭。陈怀明的27万元被冻结,钻石也被收回。 经过多次的法院审判,结果是因为陈家条件不是很好,后因魏元红卧病在床,发现钻石有也功劳,于是奖励了魏元红(据说最后得了3万元)。小塘钻石这个案件最终结案。魏元红夫妇又回到了原来的平静的生活。 |
|
来自: kanglanlan > 《世间百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