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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农妇地里挖出钻石,27万卖掉被告上法庭,后来钱又退了回去

 暮雨潇潇31929 2020-08-07

在1994年的一天,山东临沂郯城县的一位名为魏元红的农妇正如同往日一般在地里干活,不想突然之间被翻开的土地里出现了一颗亮闪闪的“石头”,当时被吸引住的魏元红捡起石头一看,发现它在阳光下呈现出了茶色,感觉很好看的她,当即编把石头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等到结束了一天的劳作,魏元红回到家中,兴致勃勃的和丈夫分享了这个消息。而她的丈夫陈怀明当时拿到这块石头,却隐隐感觉到这可不是什么石头,也许是个大宝贝。于是次日,他们带着石头找到当地相关鉴定部门,不想得出的结果竟是,这是一颗极为珍贵的天然钻石,重达34克拉。

得到消息后,夫妻二人当即决定将钻石卖掉。之后,他们联系了见多识广的弟弟陈怀彬以及叔叔陈怀俊商议,在与几家公司会面之后,夫妻决定将钻石以27万元的价格卖给当地701矿临沂金刚石工具厂。但令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巨款刚刚拿到手之后,他们就被告上了法庭,原来他们的叔叔陈怀俊之前收了大亚公司的1万元定金,可钻石最后却没有卖给他们。

于是大亚公司以违反买卖合同为由,将他们告上了法庭。后经法院审理判魏元红等人将定金以及27万元退回商家,捡到的钻石则上交国家收归国有。当时接受不了这个现实的夫妻二人选择继续上诉,后经法院审理,考虑到魏元红是钻石的发现者,最终给予了她3万元的奖金,作为发现钻石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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