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花花朵朵坛坛罐罐——沈从文文物与艺术研究文集》一书中,收录有沈从文的两篇专谈书法的文章。一篇写于1937年5月,谈的是书法的艺术价值问题及对时弊的分析;另一篇写于1948年7月,是对“宋四家”、“近代笔墨”、“市招与社会”的批评。尤其第一篇写得很精彩,虽然时过境迁,但是在今天看来仍有一定意义。我们不妨重读二文,体味这位著名文学家对书法贯注的真情。 沈从文认为,写字的艺术价值受到怀疑除了缘自字本身的因素外,还与人们对字的估价方法有关。“一部分人把它和图画、音乐、雕刻比较,便见得一切艺术都有所谓创造性,唯独写字拘束性大,无创造性可言,并且单独无道德或情感教化启示力量,故轻视它。”另外一种人是对写字过分重视而又“莫名其妙的欣赏者”:“这种人对于字的本身美恶照例毫无理解,正因其无理解,便把字附上另外人事的媒介,间接给他一种价值观,把字当成一种人格的象征,一种权力的符咒;换言之,欣赏它,只为的是崇拜它。”而真正的“专家的字”是什么样的呢?沈从文认为是:“必明白字的艺术应有的限度,折衷古人,综合其长处,方能给人一点新的惊讶新的启示。欲独辟蹊径,必须理解它的点线疏密分布,如此以来方可以得到一种感官上的愉快,一种从视觉上给人雕塑、图画兼音乐的效果。” 沈从文在这里揭示了对书法艺术性质有不同认识的两种观点。非常耐人寻味的是,直到今天,仍存在这两种观点。一是以其他造型艺术的标准来观看书法(首先要在形式上引人注目);一是以文化的、人格的标准来观看书法(有文化修养的人写的字,学问深时字自工)。这两种观点的分歧甚至对立,想必我们是深有感触的。从创作角度来说,持前一种观点的人目的在寻找书法艺术的现代形式(和绘画、雕塑等造型艺术有同等地位的艺术形式),其途径是试图实现书法艺术由古典形态到现代形式的转型。持后一种观点的人认为,书法就是像古人那样写字,主张书法没有“现代化”的形式,也无法走向世界,不断地深入古典名作才是正途,书法的成就是“人书俱老”“人品即书品”的渐变的结果。于是,《书法研究》杂志在20世纪九十年代还在讨论“书法在当代作为艺术的可能性”,陈振濂在1997年发表的《学院派书法创作模式总纲》中,还在为“书法应是艺术创作”、“书法发展的可能性”而论证。理论界现在还在探讨“书法”应该是什么,还在为“经典”和“现代”作无休止的分辩。为了确立书法的艺术地位,几代人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应该说,沈从文关于书法艺术性质的两种不同观点的提出,正好和当代一个具有代表性的问题相类似。即,传统与现代的对立是现代书法史中的突出现象。一方面,思想文化的剧变,并未引起绝大部分人从事书法态度的改变,书法创作仍在固守汉字规定的前提下,在历代法帖中做着新的组合,其创作仍在“重复”或“修补”传统中缓慢发展。另一方面,少数人在时代精神的激励下,努力寻找着书法创变的新的形式语言(与传统书法面目有明显不同的现代形式)。可以看出,以上两种书法创变的探索,有着截然不同的观念起点,前者表现为传统的延续状态,后者呈现为现代的开拓实验。前者是和谐的渐变,后者追求不和谐的突变。前者表现为主流的、大众化的趋势,后者则是先锋的、少数人的探索。这成了把握书法现代史的两条主线。当然,这两条线并不总是表现为对立与平行,有时还会产生相互的影响。其实,他们也本不应表现为对立。因为从事现代书法要有深厚的传统功夫,没有对传统的透彻把握,就没有资格谈现代。另外,没有现代创变思维的传统派,也不会有多大发展。正是在这一点上,传统和现代本应该是联系在一起的。笔者曾提出,书法的现代发展仍面临着四个艺术“问题”:如何对待创作工具的变化?写什么内容?是否还用汉字创作?如何面对人们审美趣味的改变?(参见拙著《中国书法现代史》导论部分,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不管自觉与否,人们总绕不开这些问题。正是有了这些问题不同的回答方式,书法的发展局面才是丰富多彩的。将来的书法创作取向也应该是多元的,“传统的”与“现代的”各有自己存在的场合。因为人们的审美需要是多元的,创作的实际状况不可能存在“唯一”。 · E N D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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