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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标的估值与会计评估值的差异-估值方式与交易模式博弈【主题526】

 静思之 2019-02-24

用专业打动专业,发出市场最有力的声音

文|并购袁博士  沈启诚 傅强 徐乙冰 唐齐天 余勇波

本文目录

Ⅰ.估值方法

成本法:以账面价值为基调的估值方法
市场法:通过可比企业得出企业价值
估值方法选择的影响因素:因地制宜,多种角度助力估值

Ⅱ.A股、港股和美股上市公司估值对比

A股估值情况:平均市盈率38.6倍

港股估值情况:平均市盈率22倍
美股估值情况:平均市盈率28.99倍

Ⅲ.并购估值差异案例解读 

东方新星借壳奥赛康:公司跨入新产业,收益法能力有限

中矿资源收购东鹏新材:布局上下游,采用收益法估值

摘要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选择价值评估方法时,通常要考虑其所处的行业类型、财务、股权结构、交易结构等,综合多种因素进行方法选择。根据现行资产评估准则及有关规定,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收益法、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和市场法。由于国内市场上难以找到与被收购标的在资产规模及结构、经营范围及盈利水平等方面类似的可比上市公司,市场法的单一使用频率较低。

本文从估值方法入手,解释企业并购时设定交易价格的依据和原因,并统计分析了三大股票市场在估值方面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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