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泰兴市支行 2015年本部部门履职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本部部门的工作激情,提升服务网点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全行业务经营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经支行行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本部部门履职能力进行考核,特制订本办法。 一、 考核对象 支行各部门,包括公司部、国际部、个金部、电卡部、个贷中心、信贷部、财会部、综合部、网点管理部。 二、 考核方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办法,具体指标包括挂钩网点业务经营、本部门大资金考核、条线考核三个项目,其中,挂钩网点业务经营权重分20分、本部门大资金20分、条线考核60分。 三、考核标准 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兑现金额=绩效工资*考核得分/100。 四、计分方法 (一)挂钩网点业务经营(20分) 1、挂钩网点“季季争先”营销竞赛活动得分在支行平均分以上的,得满分5分;得分低于平均分的,每低1分扣考核对象0.5分,最多扣2分。(部门负责人挂钩多个网点的,以多个网点得分求和计算平均得分) 2、挂钩网点“赢在金秋”综合营销活动得分在支行平均分以上的,得满分5分;得分低于平均分的,每低1分扣考核对象0.5分,最多扣2分。(部门负责人挂钩多个网点的,以多个网点得分求和计算平均得分) 3、年末挂钩网点完成支行下达的四季度大资金考核目标任务80%以上(含80%),得满分10分;完成率在80%以下的,按完成率考核计分。(部门负责人挂钩多个网点的,以多个网点得分求和计算平均得分) (二)本部门大资金考核(20分) 年末本部门完成支行下达的四季度大资金考核目标任务的,得满分20分;完成率在80%以上的,按完成率考核计分;完成率在80%以下的,此项不得分。 (三)条线考核(60分 ) 当年条线考核排名为A的,加10分;排名为B的,得满分60分;排名为C的得40分。(涉及多条线的,按各条线得分汇总同比例加权计分) (四)扣分项 1、挂钩网点发生违规违纪案件、经济刑事案件、重大舆情风险、重大安全风险事故的,扣5分。 2、本部门发生违规违纪案件、经济刑事案件、重大舆情风险、重大安全风险事故的,扣10分。 五、考核实施 1、考核期限为201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2、在年末由行长室组织考核并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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