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早就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最终解释权”为借口,侵害消费者的权利。 不合法的促销手段为何大行其道? 关于“最终解释权”引发的纠纷涉及餐饮、美容、百货购物、旅游等多个领域,这类案例多出现于会员卡、优惠券、VIP折扣这些“听上去很划算”的促销手段中。在名目繁多的说明条款里,不少商家都会利用“最终解释权”打埋伏。一旦交易发生纠纷,商家就亮出“护身法宝”,消费者多半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最终解释权”如此受商家青睐,它究竟是否名正言顺呢?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解释称,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解释说明“最终解释权”属于格式条款,也就是典型的“霸王条款,隐含的意思就是商家说了算。这不利于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既不合法也不合规。 既然国家已明确“最终解释权”不合法,商家为何还明目张胆使用,甚至大行其道乃至泛滥成灾? 业内人士指出,信息不对称是“最终解释权”这类霸王条款产生的主要原因。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合同、条款时会从利己的角度出发,“最终解释权”所隐含的那些霸王条款,大多数情况下商家不会主动说明。“这里面有的情况属于误导,不存在主观欺诈。有的情况是故意欺骗,性质比较恶劣。” 同时,由于合同条款名目繁多,消费者很少要求商家一一解释说明,因此留下了可操作空间。 维权从何入手?监管从哪开始? 尽管媒体屡屡曝光“最终解释权”纠纷,网络上也常有消费者“吐槽”,但近年来工商部门接到的相关正式投诉却并不多。 不少消费者、包括商家都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大部分消费者维权的知识能力欠缺,并不知道‘最终解释权’是不合法的;另一方面,很多消费者都遭遇过“最终解释权”的纠纷,但是嫌麻烦所以就不投诉了,其中的多数人最终不得已吃了“哑巴亏”。 事实上,许多消费者不知道的是:关于“最终解释权”的投诉,消费者找回公道的几率很大。比如在酒店消费,对打折额度的范围,如果商家没有做出“酒水、海鲜不参与打折”这样的明确说明,那么遇到此类纠纷,工商部门就会按照“全部打折”这种有利于消费者的倾向进行调解处理。 维权应该从何入手? 专业人士建议,在遭遇“最终解释权”纠纷时,消费者首先应该和商家主动沟通;在沟通无果、且明确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下,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向工商部门投诉,如果商家了解情况后仍不改正,则涉嫌欺诈,将严肃处理。 面对泛滥的“最终解释权”,监管又该从哪开始? 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应该加大对于商家法律意识的普及,让商家清楚了解到“最终解释权”是不合法的;另一方面,也应加大此类违法成本。 编者观点: 对于“最终解释权”,虽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明确说明,认为其不合法,但却没有明确的惩处措施。因此相关的条文规定亟须增加,明确规定强制性惩处措施,就会增加商家的违法成本,有利于规范商家的各种经营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