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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背后的故事|王成:法官办案要做到情理法相融合

 jiezhukuaile 2019-02-25

今天,我们继续为大家带来

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获得者

王成法官的获奖感言

一 等 奖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王成

(2015)三中民再终字第13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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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精彩点评辞及获奖感言

点 评 辞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治与发展研究院司法案件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王成

本案涉及民间借贷关系的认定。主张自然人之间借贷关系的存在,不仅要有双方合意,还要有实际付款行为。本案证据对抗性强,案情颇为复杂,事实认定难度大。王成法官根据双方陈述、在案证据、此前案件中当事人的诉辩意见,结合日常生活经验准则,层层解析,认定原告主张的借贷合意、实际付款行为不具有证据优势,最终二审改判驳回了原告的诉求。本案判决根据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相关规定的原则和精神,逻辑严密、说理充分,较好地体现了法官运用法律理性和经验常识,追求妥当结果的过程,是“借据存在而判决否定借贷关系”的范本,对同类案件的处理以及事实认定方法具有借鉴意义。

获奖感言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王成

今天能够在这里接受这个奖项,我心情非常激动。让我更加欣喜的是王成给王成颁奖,感谢高院会议组织者如此有心的安排,王成教授是我的良师益友,也是我非常崇敬的一位具有丰富司法实务经验的学者,我很荣幸王成教授给我颁奖,这个奖杯对我来说真的是太有意义了。

今天分享给大家的是一起看似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的再审案件,原告诉至一审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324万元人民币及利息,一审法院缺席判决原告胜诉。后经被告申请,由本院提起再审的案件。被告再审称,诉争借据本是原告给被告出具的借据,内容是原告写的,采用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的协议模式,却把出借人、借款人写反了,当时没看出来,发现错误后,原告给被告又重新打了借条,诉争借据是一张错误借据,故要求改判。对于诉争借据,原告有另外一套说法,两个人所说的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上。再审审理中,我们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从昌平法院、一中院以及山东东营法院调取了近十件关联案件的卷宗,两次前往大连市看守所询问因涉及刑事案犯罪已被羁押的被告。经过梳理案件脉络,我们发现原告的说法有太多不合常理之处。另外,原告对案件关键事实的陈述多处前后不一。我们经过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最终对诉争借据所载的借贷关系给予了否定,并对案件进行了改判。这个案件的审理让我进一步深刻认识到,法官办案不仅要依法,也要融情入理,做到情理法相融合,善于运用日常生活经验及百姓心中的情理,对法官完成心证过程、形成内心确信有重要意义。

我非常热爱法律事业,有幸在大学毕业后进入法院,成为一个法律人。二十五年来,我先后在石景山法院、北京高院、三中院,在传统民庭、审判监督庭、执行裁决庭工作,历经三级法院、不同业务部门的磨炼,让自己慢慢成长起来。我感恩于北京市三级法院,感恩于每一位帮助过我的领导和同仁,也感恩于案件的每一个当事人。如今,我已年近半百,但老牛自知夕阳晚,不用扬鞭自奋蹄,在司法改革号角的感召下,我将继续努力,为北京法院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儿!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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