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劳动关系关系的管理中,签订各种劳动关系的协议应该是我们除安全之外所第一需要注意的事了。 而续签合同,与第一次入职签合同一样,也需要我们同样注意。但要如何才能保证合同管理的不忘记呢!?其实这是有方法可想的。 而在本话题中的情况由于具体情况不清楚,则要分类型来解决。 首先:分析一下话题中的内容。 一看合同是否签字问题。 而本话题中所说的前HR在工作期间有员工合同到期未交本人签字。其中可能含有两种可能:一是没有签字;二是有人代签字。 没签: 如果是没有签字,则找其说服签了就好。(如何办到,看后续第二大点) 代签: 如果是代签的笔迹与员工本人应有笔迹对不上,则重新准备一份找其说服补签就好。这要看代签人是员工本人知道并授权,还是知道未授权,还是彻底不知道。 即: 我委托人来签的。只是没有授权委托书,则补一个委托书就成,或者让其补签,并在合同旁边简要说明一下委托原因就行。 我知道是某人签的,但我没有让他签。则需要好好的做工作,才能解决问题了。(这一般会出现在某人为在赶续签劳动合同100%的目标任务时,为达标而签订) 我不知道有人代签。这就要当做是没有签的情况来处理。 二看合同管理遗漏问题。 话题中还说:应该是前同事在准备续签合同时发生了遗漏。也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就没有理到该员工应该续签合同,从而没有准备合同纸版也没有找该员工续签;二是准备好了合同却忘记了拿去找该员工签字。 三看合同管理责任问题。 其实这里同样存在问题,作为接任前HR工作的后任HR,你需要接替的工作职责是什么?应该心中有数。作为要接管劳动关系的一项职责。 在交接中,你应该向他要求一份工作交接清单。 其中应该包含有企业所有人员的花名册(或者一份劳动合同管理清单)。 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情况:一般情况应该是一份一览表(可以包含在花名册内),其中应体现几项内容: 一是员工花名必须要全。包含新老员工、勤杂、劳务等人员。 二是劳动合同(协议)期限。所有人的劳动或劳务关系从何时起到何时止。 如果有未标明的说明尚未签订合同。如果有应该续签的应在到期前一个月要进行着重的颜色或符号警示。 三是现必须完成的劳动关系处理情况提示。即作为老人交责给新人,必须要说明现在必须马上要做的有哪些,哪些人必须马上审批、签订。如果对方表示没有清理,那就是你必须马上清理一下,才能解决问题责任问题属谁问题。 而本话题中说到,你是来后一段时间熟悉工作才发现。只能说明一个问题: 你在接替工作的时候,并没有关注劳动合同问题。而在没有这样的工作交接情况下,也没有第一时间的依据人员名单,清理每个人合同的签订、续订情况。 因此,先生你没有必要提到要说追责前HR的问题,有问题都是自己应该抗的。 其次:解决问题,看本次应续未签合同,离上次合同到期时间到底是多少。 为什么说要看具体时间来处理。这需要我们通过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要求来解决。在本话题中没有说明该合同未签超的时间是多少!而在本话题中我们都将其理解为没有人代签,只是工作漏洞来处理。 一是如果时间未超过1个月内。 这是最简单的一种情况。找到员工,如果该员工还愿意继续在本条件下工作,双方签订合同。这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要求的已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订立合同。 因此,只需要我们立即进行劳动合同签订审批,并找到员工本人说明本次签订情况符合劳动法规要求。双方签订即可。 注:《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是时间超一个月未超十二个月的。 这是最麻烦的一种情况,应该以感情沟通为主来解决: 第一种:对方很愿意,很需要公司的主份工作。 那么只要说明情况,一般情况都能同意签订。而至于合同时间一定要与前合同的时间延续上。 而落款时间,则为签字的当时最好。表示双方对合同中的期限都是认可的。 而如果落款时间为以前应该续签的第一时间(即倒签)的话,则可能涉及合同的效度问题。可能会造成如汪律师说的一样违法处罚问题。 第二种:对方不愿意,要揪到这件事来说事的。 这是那些基本懂劳动保护法规,对企业有意见或有条件要求的人才会出现的情况。 他们会抓住这个时间要求二倍工资或其他要求。而面对这样的人员的情况,我们需要事先进行调查了解,先行探底,并做出预案要汇报公司领导知晓,才来落实。 处理方法: 一是说服签订。明确告诉他,签吧,不签就走人,公司出钱就是了。这样的处置如果对方需要目前的工作,一般还是会签了。 二是企业给钱。反正就是解除合同,承认给钱。这样的处理,虽然付了钱,但去一个刺头,为后期的管理也是有所贡献的。 三是想法逼签。这要看秉骏哥的就可以了。但这是一种暂时的解决问题,也会为以后的管理埋下隐患。 三是如果未续订合同时间超过一年的。 在这种情况下,要双方商议取得同意,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满一年不订立合同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 一是双方协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可以将时间往前到上期合同。其时间要倒签了!但存在风险。 二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提及以往的合同问题。有很多人知道可能有双倍的工资问题,但不一定知道仲裁时效问题。(但这样的时效问题往往会达到上次合同终止时间的二年时间。可看汪律师的) 再次、如何防范劳动合同续签遗忘问题。 很多人都注意了员工初来时的合同签订问题。却在工作中会逐步的忘了合同的续签问题。为此,我们一般会以下方式解决: 一是在合同中加上延续条款。 如果双方在合同终止时,未明确提出不再续签,视为本合同继续有效。或者写为延期多长时间等。 二是将合同时间确定为统一到期时间。 如果我们将合同的到期时间确定每年底。那么我们就会知道每年的12月就应该是审查合同续签的时候了。自然就会逐一清理合同到期情况,从而让工作进行。 而这样的合同签订,我们应该在第一次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考虑这样的问题,要与劳动者说明情况。而劳动者,为找到工作上岗,一般都会同意。只是劳动合同的时间可能是几个月或者一年零几个月。而只要双方意思明确表示,都是没有问题的。 三是使用HR管理系统了。 使用智能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软件。如我们的二号人事部等。会自动的提醒你,该处理某合同还有一个月要到期了。 小结,合同到期未续签,重在感情沟通续签。而员工一般会因为工作同意。但工作重在防范,所以要做好预留手段。同时在工作交接时必须要思考交接全面。这样会提醒很多遗忘的工作,而即时设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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