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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2019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一批)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工作启动!

 静思之 2019-03-01

  就在刚刚,我们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官网上正式发布了“2019年苏州市级科技发展计划(第一批)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


  跃跃欲试的小伙伴们,请一定要关注注意事项和截止日期喔!



01
2019年度苏州市
科技基础设施项目


(一)重点实验室新建


1、120101  企业重点实验室

围绕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原创研究能力,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人工智能、纳米技术应用等先导产业主攻方向建设5家左右重点实验室,加强前瞻性技术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重大关键技术研究,抢占产业技术制高点。每家资助经费100万元。


2、120102  学科重点实验室

  主要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开展重大科学技术前沿研究和原始创新性应用技术研究,支持5家左右重点实验室,每家资助经费30万元。同一单位已建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学科领域不得申报。


(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我市2017年、2018年已认定的A类新型研发机构,根据机构上年度绩效评估情况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助。补助经费采取联动方式,其中,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立项项目扶持经费联动比例为1:2。已享受各级财政研发费用补助的机构原则上不重复补贴。


(三)企业研发机构绩效

120201  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补助

对新材料、环境保护、农业等领域的已建市级企业研发机构(包括以企业为主体建设的企业研究院、院士工作站、科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入统情况,给予最高50万元后补助


✪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及地点:

重点实验室新建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请于4月18日17:00前交至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一楼106室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公共服务部(节假日不受理)。


02
2019年度苏州市
科技创新政策性资助项目


◎ 申报范围

2016-2018年度国家科技部门批准立项、2018年有经费到账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级、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除外),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具体资助类别见附件。本计划指南申报代码为:130101


✪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及地点:

  网络申报时间截止为2019年4月15日。纸质材料请在4月18日17:00前交至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场1号楼417室项目服务科(节假日不受理)


03
苏州市高新技术培育企业
2019年度研发后补助资助


◎ 资助对象

  1、纳入2018年度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目前注册地在市区范围内的企业。

  2、纳入2017年度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目前注册地在市区范围内,且通过2018年度高企认定的企业。

市区范围指:姑苏区、相城区、吴中区、吴江区、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对于区内搬迁企业,申请资助向目前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04
2019年度苏州市农业产业关键
技术创新工程后补助项目


◎ 补助内容

  1.开展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单位在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研发投入。  2.农业新品种。


◎ 资助额度

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工程后补助资助额度,每家申报单位资助经费为研发费用投入(加计扣除凭证)的20%,且不高于20万元。对申报研发费用补助的单位,研发费用投入(加计扣除凭证)累计低于10万元的将不予后补助支持。

农业新品种后补助,每个品种资助经费5万元,且每家申报单位资助经费不超过30万元


✪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及地点:

  网络申报时间截止为2019年4月15日17:00。纸质材料请在4月18日17:00前交至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场1号楼406室市科技服务中心科技评估科(节假日不受理)。


05
2019年度苏州市医疗器械
与新医药后补助项目


◎ 补助条件及额度

1. 1类至2类化学药新药,根据各阶段成果给予补助。其中,1类化学药新药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给予不超过100万元额度补助;获得新药证书给予不超过200万元额度补助2类化学药新药,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给予不超过70万元额度补助获得新药证书给予不超过150万元额度补助。

2. 1类至6类中药、天然药物,根据各阶段成果给予补助。其中,1类和2类中药、天然药物,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给予不超过100万元额度补助获得新药证书给予不超过200万元额度补助3类至6类中药、天然药物,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给予不超过70万元额度补助获得新药证书不超过150万元额度补助

3. 1类至5类生物制品(生物药),根据各阶段成果给予补助。其中,1类和2类生物制品(生物药),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给予不超过100万元额度补助获得新药证书,给予不超过200万元额度补助;3类至5类生物制品(生物药),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给予不超过70万元额度补助;获得新药证书,给予不超过150万元额度补助。

4.三类医疗器械,按“列入医疗器械注册证后补助分类标准”(详见附件)确定的最高额度计算,对首次获得注册证的给予补助。未纳入分类标准的医疗器械不予补助。

5.江苏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给予5万元补助

6. 实验动物安全生产预防、处置及考核评估给予20万元补助(定向补助)。

7.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给予不超过100万元额度后补助。


✪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及地点:

  网络申报时间截止为2019年4月15日。纸质材料请在4月18日17:00前交至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场1号楼417室项目服务科(节假日不受理)


06
2019年度苏州市
技术转移体系建设项目


◎ 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

1、250101科技成果吸纳方补助

以加快技术转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鼓励我市企业吸纳并转化国内外科技成果。对承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最高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0%,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补助;对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最高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25%,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补助申报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8日17:00;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采取择优立项的方式,市、区(县)按比例联动支持,申报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30日17:00。


2、250102 科技成果输出方补助

输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科技创新载体,最高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5%,给予每家每年度最高50万元补助。


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立项项目扶持经费联动比例为1:2,补助申报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8日17:00


3、250103 技术转移机构补助

鼓励技术转移机构提供技术转移全链条服务,对为我市企业引进、促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技术转移机构,最高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3%,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补助。


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立项项目扶持经费联动比例为1:2。补助申报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30日17:00。


4、250104 市成果转化平台、技术经纪人补助

对平台最高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


07
2019年度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


1.2019年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面上项目、基地项目和深化应用三类。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自主选择申报,市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万元;基地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年度重点科技工作,采取定向方式组织,市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8万元;深化应用项目由申报单位对照通知要求提出补助申请,市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

  2.2019年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对高校实行限额申报,各高校审查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其2018年市软科学研究指令性项目立项数的150%;2018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未获指令性项目立项的高校,推荐项目数不超过2项。

项目网络申报时间截止为:2019年4月15日17:00。


08
2019年度苏州市
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


◎ 330102“技联苏州日高校”产学研合作项目后补助

采取后补助的资助方式,补助金额为苏州企业实际支付给高校老师团队研发费用的30%,单个项目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30万

  网络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 2019年 7月12日。


◎ 330103  区域创新合作

  高起点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挥苏州在长三角区域创新“关键节点”作用,支持我市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牵头联合组建G60科创走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创新合作类联盟组织, 建立长期高效的创新协作新机制和新模式,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创新效率。对联盟牵头发起单位最高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


09
2019年度苏州市
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320101研发资源开放共享服务补助

支持市研发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运营,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支持;对我市研发资源管理单位给予每家每年度最高100万元经费补助对使用或租赁研发资源的用户给予每年度最高30万元经费补助


◎ 320102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引导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集约发展,重点支持市级科技服务业集聚区组织引导市场化运行的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引进人才、集聚资源、创新模式、打造品牌,提升区域整体服务能力。对市级科技服务业集聚区给予每家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 320103科技孵化载体能力提升

对符合条件的市级众创空间每家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补;突出市场运营导向,对市级众创空间按运行绩效给予最高50万元的后补助

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提质增效,提升孵化能力,凸显集聚效应,根据上年度培育孵化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实绩,以及在孵企业获得投融资金额等情况,给予每家每年度最高50万元的后补助。

  支持市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市众创空间协会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和服务每家给予最高60万元的支持


010
2019年度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计划项目


 1.对立项的重大创新团队三年内给予1000万元-50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团队成员享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相关政策。

  2. 对立项的创业领军人才、企业创新领军人才、区域重点产业领军人才,给予100-4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100-250万元的安家补贴创新领军人才的引才企业可获30-50万元引才奖励

  3.对立项的高校院所创新人才,给予50-1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引才单位按照《关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4. 享受苏州市高层次人才相关生活待遇。


❂ 受理时间

  (1)第一批(上半年)受理重大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网中集中受理时间:3月18日-3月29日17:00

  (2)第二批(下半年)受理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区域重点产业领军人才,网上集中受理时间:8月19日-8月30日17:00

  (3)拟新开设区域重点产业专项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需于6月30日前向市科技局递交实施申请材料。


011
2019年度苏州市
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


经专家评审立项的项目,按照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实施细则,给予5-10万元的创业补助、20-50万元的项目资助,并可由创业导师给予创业培育。

项目申报系统将于3月18日开放申报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012
2019年度苏州市
科技金融计划项目


◎ 科技信贷


(一)苏州市市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项目(“科贷通”)

  对市级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市级以上领军人才企业,给予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市级“瞪羚计划”企业,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额不超过700万元;对于其它科技型企业,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科技贷款贴息

  贴息资金采取总额控制和后补助方式。单户企业年度补贴比例最高为企业实际支出的50%,对于市级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单户企业当年度贴息补助总额最高为100万元;对于市级“瞪羚计划”企业,单户企业当年度贴息补助总额最高为50万元;对于其它科技型企业,单户企业当年度贴息补助总额最高30万元


◎ 天使投资

(一)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奖励补贴

  用于对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的天使投资企业投资于我市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奖励补贴。按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实际货币投资额的最高1%给予其投资管理企业奖励,单个投资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家投资管理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阶段参股

  支持在苏州市发起设立新的天使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引导资金对单个子基金的出资额最高3000万元,参股比例最高30%


三、科技保险费补贴

  用于补贴科技型企业投保科技保险所发生的保费支出。根据申请的险种给予最高50%的科技保险费补贴,每个企业当年度科技保险费补贴最高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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