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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早期服用了甲硝唑,孩子是留还是不留?

 一缕渺茫 2019-03-02


上次月经是11月13日第1天,同房日子是11月20日。11月28日~12月2日,口服甲硝唑,2次/天,2粒/次。
请问:孕妇早期服用了甲硝唑,孩子是留还是不留?


用药时间不同对妊娠的影响也不同:在卵子受精后1周内用药,受精卵尚未种植在子宫内膜,一般不受药物影响;受精1~2周内用药,受精卵已种植于子宫膜,但组织尚未分化,药物产生的影响除流产外,并不引起致畸,属安全期。
另外,虽然大剂量甲硝唑间歇性给予大鼠可致肺癌和肝恶性肿瘤,但在小鼠中进行的6倍于人体最大推荐剂量的致畸研究中,未见明显致畸作用。国外通过几万例对比研究证明,孕期口服甲硝唑,与胎儿先天性畸形并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
甲硝唑被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定为妊娠期B类药物,即相对安全的药物。
因此,孕妇早期服用常规剂量的甲硝唑对胎儿影响不大,可以保留。
可是,国内药品说明书明确规定:甲硝唑禁用于妊娠和哺乳期妇女。又该如何解释?
1994年,上海医科大学华山医院抗生素研究所,通过“甲硝唑在孕妇和乳妇中的临床药理研究”证明:甲硝唑易透过胎盘,胎盘内的药物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29~53%;甲硝唑自乳汁分泌量多,平均乳汁药物浓度与母体血药浓度相当。
在单剂量腹膜内给药动物研究中曾出现宫内死亡现象,不能确定是否与用药有关。同时甲硝唑又是啮齿动物的致癌剂,并且甲硝唑可迅速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循环。因此,国内药品说明书规定: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禁用甲硝唑。
因此,在国内患者应用甲硝唑治疗前,应充分征求患者及家属意见,让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细菌性阴道病是妊娠期妇女的常见病,应该如何治疗?
细菌性阴道病(BV)在妇女中的发病率为10%~41%。近年来,有证据表明细菌性阴道病可增加早产、胎膜早破、流产、产后感染等疾病的危险。
因此,应采用适当的筛查及抗微生物治疗方案以减少并发症的产生。
1997年11月,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发布了妊娠期细菌性阴道病的处理原则。基于妊娠期细菌性阴道病与不良的妊娠结局有关,CDC推荐无论出于何种妊娠状态,应对所有有症状的细菌性阴道病进行治疗。
CDC推荐对妊娠期阴道病患者进行以下规范化治疗:
口服甲硝唑片0.25g,3次/天,连续7天。替代方案有:①单次顿服甲硝唑2g;②口服克林霉素300mg/次,2次/天,连续7天;③0.75%的甲硝唑霜经阴道给药,每天2次,连续5天。
治疗BV的妊娠妇女在治疗后一个月进行随诊,以评价治疗是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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