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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缝中的刑辩机会在哪里?

 激扬文字 2019-03-03

文丨郑文鑫 律师

01

最近和一位刑辩界的前辈聊天,他坦言:刑辩越来越难做了。

一是认罪认罚之后,绝大多数案件会被消化掉,既有原本可以认罪认罚的,也有稀里糊涂认罪认罚的,还可能有被迫认罪认罚的。

二是剩下为数不多的案件进入普通程序,但目前法院并没有就不认罪的案件,严格依照三项规程进行公开、全面、详细的审理,仍如既往,粗糙有余,细致不足。

三是扫黑除恶类、职务犯罪类案件有泛ZZ化倾向,也不好辩。

四是经济犯罪类案件、企业家犯罪案件,表面上是政策上的春天,实际上企业家会被追责,其背后往往不是有股东内部争斗,就是涉众涉稳(非法集资),亦或是公权力插手经济纠纷等等……

以此观之,前景不容乐观。

不可否认,这位前辈的感慨,有其现实依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要绝刑辩而去,另觅一方天地容身?

我则有不同的看法。

02

时势如此,一夫莫改。

对于整个大环境、大背景、大气候,几乎所有人都不可能以一己之力逆转。

看清现实,在现实中寻找有效路径,应该是绝大多数人的可以做的选择,也是真正有情怀者要坚守的。

我不主张悲观消极,曲意逢迎,而是想表达,想用大开大合的方式辩护已经越来越危险了,但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仍然值得推崇,未曾死去。

我们纵然无法用轰轰烈烈的方式,去改变某些僵硬的条条框框,却可以从个案做起,踏踏实实办好每个案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创造沟通机会,用心做好沟通准备,取得有效沟通,进行有效推动,让个案获得相对公正的处理。

有人不服,是的,对于一些有明显案外影响的案件,这种方式固然效果有限,但哪有那么多有影响,被关注,被干扰的案件到你手上呢?

用敬业的态度,用专业的技术,良好的沟通,办好手头上的每一起案件,还是能取得执业成就感的。

身处黑暗,不是我们堕落的理由。

如果自己是一束强光,自然不惧怕黑暗。

负能量的迷雾盛行,我们就用自己的正能量来驱散。

淮南子里有一句话:正身直行,不惧众邪。

嘴巴上炮轰外界,内心上随波逐流,这种做法,绝非主流。

03

“黑暗无洞,人性有光”。

三国时期,阴谋阳谋盛行。

谁也不知道谁可以信赖,可以依靠。

是敌是友,傻傻分不清楚。

白门楼下,吕布求生,曹操绞死了他;

张辽不畏死,刘备、关羽求情,曹操赦命。

越是黑暗的地方,人性的光辉就越能发挥作用。

如同我们的刑辩环境,我始终愿意相信。只要人心不死,就仍然有机会。

其中越来越多的80后成为办案骨干,这也是我们的机会。

这一群人中,皆系科班出身,大多数人的专业水平和专业态度,还是可以期待的。

这一群人中,大多未沾染太多恶习,还是比较容易沟通的。

这一群人中,在大学期间,经历了不受严格限制的法学教育,对某些主流法律价值观,还是有共同认知的。

这一群人中,成长在相对安逸的环境,温饱问题也基本上不是问题了,许多人天然对家庭(稳定性)的重视程度超越了其他物欲需求,没有特别的仕途之心。

……

这种情况下,只要你是一个可信赖的律师,你无论跟他谈事实,还是讲法律,都有机会,皆有空间。

怕的是你总是以空对空,怕的是你总是试图用利益裹挟。

不是说非80后就一定不好沟通或者一定不好,而是表达了80后这个群体的整体特点,并不因此而构成对其他年龄段的否定。

我始终相信,以善心,交善缘,结善果。

当然,也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忽视了现在仍有一大堆案件存在憋屈、冤屈,却无伸冤之路,无洗冤之人的事实。

这种案件,还有一些律师在呐喊,还有一些体制人士在坚守,但亦有不少案件,已被人为牺牲,被制度侵蚀。

04

人心易变,制度永恒。

试图依靠信任人性,在具体个案中取得成就,这是夹缝中求生存的无奈之举。

作为刑辩律师,多么希望可以有这样的理想环境——有委屈之人,委屈之事,可以有地方倾诉。有客观中立之人可以居中裁判,超然不羁。可以在规则的范围内,自由表达,不受干扰,不受报复,有尊严的执业……

可惜庞然大物,血管已僵化,神经却敏感。对于大部分人而言,还是稳稳当当的做好当下每件事,才是最根本的出路。

PS:自我审查之后,还是忍痛删除了许多文字。越来越不知道怎么好好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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