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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短语结构新探(下)

 杨子威 2019-03-04

二、讨论部分

陈述部分结束后,赵彦春教授首先对陈述内容的学术价值予以肯定,并对其做出总结,他指出乔姆斯基的理论具有一些局限,一是受到了英语语料的限制,二是受到局部线性的影响,三是规定性成分太多。我们认为人类语言的基本模板(frame)是[NP[VP]],是未加模态算子的,也可以叫Non-IP。这个模板说使得许多语言现象迎刃而解,使得我们能够形成一个精细、统一的理论解释。今天探讨的NP+假说就是基于这个[NP[VP]]的模板说,它符合逻辑,经济合理,可以在任何语言中得到验证。

接着,赵教授针对陈述部分的一些内容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乔姆斯基1957年提出的短语结构规则即S→NP + VP, VP→V + NP,NP→Det + N,Det→the, a, that, etc,N→man, ball, etc,V→hit, took, etc一个句子由主谓组成,它们之间是合成关系。我们人类的思维方式是二元的,对象与对对象的陈述是互斥的二元结构。我们的模板说就是在主谓的基础上保留了人类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乔姆斯基1957年的思想也是这样,沿袭了亚里士多德的传统。但对于Det → the, a, that, etc,正如陈述部分所证明的那样,我们认为只有articles是determiner。对于the和a来说,所谓的“定”与“不定”不具有科学意义,当我们说“The horse run faster than the elephant.”the代表的不是“定”而是全称概念,同样的,“A horse run faster than a elephant.”a代表的也不是“不定”而是全称概念,“定”和“不定”是语义概念而不是句法结构,要把句法结构同语义区分开来。另外把took看成v也是值得我们怀疑的,took是经过inflection调变后产生的。

乔姆斯基1970年提出的Gerundive nominals实际上不是nominals,nominals已经是二次赋予(second imposition)了,Gerundive nominals不是作为词项的实体,而是逻辑关系。我们认为句子成分可分为finite和non-finite,non-finite后面相当于我们说的模板(frame),finite相当于IP。Non-finite包括不定式,现在分词短语,过去分词短语,形容词和介词短语五类。乔姆斯基认为Gerundive nominals can be formed freely from propositions of subject-predicate form,我们认为这里的“freely”原因是Gerundive nominals是二次赋予的,并且任何词类都可以做名词短语。

刘帮富赞成赵教授的观点,认为一个词的词性以及短语的语法成分应该由它在句子中所起的作用来确定。如果一个现在分词短语在句子中起的是名词的作用,那它就是个名词短语,比如在句子“Seeing is believing.”中,seeing, believing都相当于一个名词短语。但他进一步说明,在说出这个句子之前,名词化的过程已经完成,所以他不认可刚才赵教授所说二次赋予决定它的句法结构。

褚贵才同意刘帮富的观点,但有个疑问,即Gerundive nominals可以出现在NP的位置,但不总是出现在NP的位置,比如在“Sitting there, you are playing.”中,sitting there是NP吗?

刘帮富认为这个句子中的sitting there是NP,作附加语。

赵彦春教授举出反例,Sitting there, you are playing.与In the chair, you are playing.结构是一样的,如果sitting there是NP,那么in the chair这个PP也是NP了。第一次赋予时我们是说这个成分本身是什么,我们限定non-finite是clause,这就是一次赋予,而这个clause在句子中能做什么是由它在句子结构中所起的作用决定的,它在NP的位置上就是NP,在附加语的位置上就是附加语,这就是第二次赋予,也即索绪尔所说的“关系决定价值”。根据柏拉图的思想,第一次赋予是灵魂的印记,是大脑受到外界的刺激形成的映像。当我们说一物作为实体的存在时,我们说的是第一次赋予。比如“鸟”这个形义结合体在句法结构中是名词,“鸟叫”一名一动都是第一次赋予,但是“鸟的叫”就应经是在NP上了,是第二次赋予。我们要在逻辑上分清第一次赋予和第二次赋予。Sitting there是个意向性行为,不是具体之物,它被对象化之后才成为nominal。

褚贵才也认为在Sitting there, you are playing.中sitting there不是NP,否则To win the game, he tried his best.中to win the game也应该是NP了,但很明显,to win the game这个不定式短语是个表示目的的附加语,是一个clause,不是NP。他与赵教授一致认为要达到统一的解释,只有把sitting there,to win the game这一类的结构看作Non-IP。

紧接着,赵教授又给出一个例子“Him to win, let’s give him a big hand.”。Him to win与 to win the game是聚合关系,有同样的逻辑模板。Him to win是整个句子的附加语,是一个事件而非对象化的实体。但在I expect him to win.中him to win就被对象化了,变成了nominal。

当我们确定一个形义结合体的单位时,不要拿第二次赋予乃至第三次赋予说事情。因为第二次赋予会使得研究对象underspecified,容易以偏概全。乔姆斯基所说的Gerundive nominals就是基于二次赋予的。

对于乔姆斯基所说的Gerundive nominals can be formed freely from propositions of subject-predicate form. 赵教授认为Gerundive nominals不是proposition而是proposition的一部分。任何一个命题当它转化成nominal时就转化成新命题的一部分,比如“台湾是中国的一个部分。”是一个命题,而在新命题“台湾是中国的一个部分是毋庸置疑的。”中“台湾是中国的一个部分”就已经被对象化了,不是一个独立的命题而是新命题的一部分。

接下来,在座的老师们同学们就乔姆斯基所说The nominal does not have the internal structure of a noun phrase各抒己见,有些支持,有些反对,讨论非常热烈。

赵教授反对这个观点,他认为The nominal has the internal structure of a noun phrase.任何成分在二次赋予的时候,它前面的determiner是zero,至少在英语和汉语中是这样的。例如at第一次赋予时是介词“在”,而在句子“At is a word.”中,“at”nominal后是NP,前面的determiner为零。说它没有NP的内部结构是因为乔姆斯基把它看作了一个proposition。再如“John’s being eager to please”二次赋予后它就有了名词短语的内在结构,being eager to please整个是这个NP的head,John’s是附加语,前面的determiner是zero。

褚贵才不同意赵教授的观点,他认为分析一个成分的内部结构应该在第一次赋予而非第二次赋予的基础上,这也正是乔姆斯基说The nominal does not have the internal structure of a noun phrase.的原因,这里乔姆斯基说的是the nominal的第一次赋予。

赵教授坚持认为NP是个逻辑概念,不一定是一个词,构成要素是一个中心项和一个补足项。

刘帮富补充道,如果否定了the nominal作为NP的内在结构实际上就否定了语言的层级性。

褚贵才认为the nominal可以作为NP使用,但它本身并不是NP,不具有NP的内在结构。

赵教授重申我们刚刚已经讨论过限定the nominal第一次赋予是个clause,这个clause在二次赋予时位于NP的位置,就必然具有NP的内在结构,当然如果它位于atrributive也同样具有attributive的内在结构。

褚贵才反驳说,如果是这样,那一个成分就可以具有很多种内在结构了?并且我们知道一个短语的性质是由它的head决定的,如果being eager to please是John’s being eager to please的head,那么同理,刚才讨论的Sitting there, you are playing.中的Sitting there就是NP了,这显然是不对的。赵教授是把第一次赋予和第二次赋予搞混了。

赵教授再次强调NP是一个关系概念,逻辑概念,不是实体,不是词类,不是具体的符号。

刘帮富认为1)Sitting there, he is doing nothing. 2)Easy and free, he is doing nothing. 3)In the chair, he is doing nothing.在这三个句子中, Sitting there,Easy and free, In the chair都是附加语,所以我们可以理解为附加语可以由很多不同类型的短语组成,而不必要非要把它们理解为Non-finite phrase, 这样更方便我们的理解。

赵教授虽然肯定这种理解方法,但认为从系统和逻辑的角度出发,做出finite和non-finite的区分是必要的。

王明璨支持褚贵才的观点,认为我们在讨论一个成分的内在结构时要把它二次赋予后充当的成分的内在结构区分开来,可以做NP用和本身是NP是两码事。这也就是我们在画树形图分析句子结构时,要画IP1,IP2而不是NP的原因,因为一旦深入到句子结构的内部,这个成分仍旧是IP而不是NP。对于John’s being eager to please,刚才赵教授把being eager to please分析为head,那如果我问,这个head的内部结构是什么,我们还是要回到这个Gerundive nominals的内部去。

赵教授认为The nominal has the internal structure of a noun phrase if and only if it is in the slot of NP.

褚贵才认为这就瓦解了内在结构这个概念,势必造成无限弥散。

李龙泉博士认为赵教授和褚贵才王明璨的观点分歧之处在于两者前提不同,褚贵才、王明璨强调的是在具体语言环境下,而赵教授强调的是universal。

赵教授补充道,褚贵才、王明璨说的是lexical item即词项,是一个个体、成员、成分,而我们说的NP是个逻辑概念。只要是NP,它就必然有其内在结构,即补足项和中心项。

姜孟博士支持赵教授的观点,同意将John’s being eager to please视为一个NP,并把being eager to please分析为这个NP的head,John’s为附加语,前面的determiner为空位。

赵春生指出王明璨和褚贵才的出发点是把词库和句法分开,而赵教授的出发点是脱离了句法运算就不存在词类的问题。但他认为在句法运算中应尽量少赋予或不赋予。无论一次赋予还是二次赋予都尽量在词库中完成,然后从词库中提词,向上投射形成句子。词库与句法的模块是分开的,词类是个天赋的概念,是词库中独立的部分,至于词在句法中如何运算使用是另外一个问题。因此他建议赵教授将自己所说的NP换一个新的名字,因为它纯粹反应的是一种句法关系,已经跟我们在词库中所说的NP不是一回事了。

王明璨非常赞同赵春生的观点并做出进一步补充,从生成语言学的角度来看,我们由心智(mind)生成句子(sentence),句子一旦生成就基本稳定了,一切赋予和转换都是在这个生成过程中而不是生成后完成的。乔姆斯基在其《语言与心智》中曾很清晰地论述,我们的思想和构建对象以及怎样构建对象,能够构建一个什么样的对象都在这个过程中,syntax的关系就是这个生成过程中的关系,而不是一个句子生成后根据语境需要把它分析为二次赋予、三次赋予等。另外他认为人类对词类的界限是很清晰的。

赵彦春教授指出心智可以是自上而下也可以是自下而上,感觉可以是心智,逻辑也可以是心智。universal是a priori,是先验的,任何人类语言必须符合[CP[IP[NP[VP]]]]这个结构。具体的词填入句法模板后产生的句子已经是particular了,是a posteriori的,是经验的。NP、VP是先设的,只要是NP就必须具有NP的结构,是VP就必须具有VP的结构。因此只要是nominal就必然具有NP的内在结构,第一次赋予是感觉层面的,是柏拉图所说的“灵魂的印记”。词项向模板投射成句子,这是句法。而刚才褚贵才和王明璨所讲的是lexis,是词汇不是句法。Syntax中syn-意为together,-tax意为contact,syntax意为各句子成分之间排列的关系,是逻辑概念。“at”作“在”讲时,是人类给它的赋予,是词,词项本身不具有句法结构,不是句法概念;而在“At is a word.”中,at才是个句法概念。我们要把词汇学和句法学分开,把universal和particular分开,把a priori和a posteriori分开。

褚贵才认为赵教授的这种分析是自上而下的定位,而句法过程是从词库提取词然后向上投射,这是两个不同的过程。

赵教授声明任何的终端节点(terminal nod)都是词项,往上逐渐统一到逻辑,我们说的是句法而不是terminal node本身,terminal node只是投射的一个单元。我们说的NP是逻辑概念,一个词无所谓NP。

褚贵才重述了之前王明璨和赵春生的观点,生成语法认为词是从词库中提取,这就预设了词在词库中就分好类了。

赵教授举出反例,如果是这样,table就只能放在N的位置了。但是在“We can table the matter.”中,table就不是N。

褚贵才认为赵教授举出的例子中的两个table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词,是两个词位。

赵教授紧接着补充,人们产生We can table the matter这个句子时是大脑运算。目前它属于词库中的词项,也就是说这个词已经被规约化了,人类还有很多即时使用的词,比如王安石在用“春风又绿江南岸”之前,我们可以设想绿是不作动词用的。至于后来“绿”有两个词位,是固化下来的。

姜孟博士同意赵教授的观点,从心理语言学角度看,言语产生的过程是大脑里先产生交际意图,接着根据意义提取词汇,然后才提取句法特征和语音特征,最后发声。但是乔姆斯基认为大脑里预先就有句法运算的机制,词类根据模板就可以产生句子了,即使没有词库,把词库中的词换成各种符号,大脑仍旧可以产生句子。

李龙泉博士质疑赵教授刚才所说的anything can be an NP,这其实已经预设了存在不是NP的成分,那什么不是NP?这不是矛盾了吗?

赵教授指出,这一点都不矛盾,非NP成分时针对第一次赋予的,而任何成分一旦处于NP节点,就都是NP了,这是第二次赋予。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可以参考洪堡特的有限和无限的论述。我们人类看到的一切东西都是有限的,但我们的逻辑是无限的。任何成分经过二次赋予后都可以是NP,这是一个逻辑问题,也正是洪堡特问题的魅力所在,人类语言恰好处于有限和无限的张力之间。如果没有了limited,那将造成无限弥散,如果没有了unlimited,我们的符号系统就没有生成力了。我们的词项总是有限的,而句法的逻辑机制可以无限地运作,它是不封闭的。

围绕乔姆斯基的The nominal does not have the internal structure of a noun phrase这个问题的激烈讨论后,赵教授接着对陈述内容的其他部分发表了意见。关于Derived nominals,乔氏提出其productivity is much more restricted,赵教授对其productivity提出质疑,他认为在理论上名词可以变成动词,介词等,但是往往把一个句子对象化比较容易,而使之动词化却比较困难。

李龙泉博士对“对象化”的具体内容提出疑问。

赵教授回答道,比如“He is a good man.”是一个陈述,而“‘He is a good man’is a sentence.”中He is a good man就被对象化了。对象化是使一个句子成分成为论述的对象,将其作为一个处理单元静态化,成为新命题的一个部分,也即抽象化,客体化(objectivization)。回到哲学层面上看这个问题,客体化是古希腊最重要的概念,对象化也即抽象化,即不具身(disembodied),这在古希腊word阶段是相当清楚的概念;到了认识论abuse of word阶段,客体化开始动摇;而到了近代use of word阶段,罗素,维特根斯坦,德里达彻底反转了客体化,以至于到今天Lakoff的Philosophy in the flesh就是具身(embodied)了。对象化就是抽象化,脱离具体的实物成为大脑中的一个实体,即disembodied。范畴是抽象的容器,而到了原型范畴理论已经变成了embodied,这从根本上贬损了人类作为万物之灵长的价值。再来看Object这个词,ob-意为“对面”,-ject意为“扔,投射”,把东西投到对面去,即对象化。“‘He is a good man’is a sentence.” 中He is a good man被对象化,成为外延与内涵的一个集合项,不再是个proposition,而是个term即逻辑项了,由外延与内涵共同制约。赫拉克利特是比较全面的,思想中有对立也有统一。但黑格尔的A=-A就埋下了祸根,以至于到了今天,已经形成了德里达的无限弥散。乔姆斯基是科学主义(scientism)的,是进化论者。他的理论具有科学的意识形态,沿袭了西方的原子论atomism和简化论reductionism。这些都是他理论的认识论基础,所以说他的理论是经验科学empiricism,-ism来源于古希腊语ismos,意为“模仿”即为按照……的风格来做。科学的经验主义(empiricism)起源于中世纪的两位科学家,罗杰·培根和伽利略,发展于启蒙时代的弗朗西斯·培根,然后到洛克的联想心理学。所以empiricism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实验和心理学。乔姆斯基的最终理想是要把mind和brain统一起来,最后回到flesh。他的理论方法是按照笛卡尔的二元论来操作的,但其在意识形态是一元论的。科学可以分为形式科学和实验科学,而形式科学即逻辑和数学。科学science即knowing,实验可以认识,不实验同样可以认识。科学的逻辑的领先很重要,实验须作为辅助手段,因为如果一切都回到bottom-down,那就没有了科学体系,当然我们并不否认实验和语料的重要性。

最后,对褚贵才在陈述部分提出的新的模板有待考证的问题,赵教授给予了解答。对于第一个问题“附加语过多,必然对附加语这一个本来就很杂乱的成分的要做出更多的研究。”赵教授认为附加语虽然多但是递归(recursion)的,并不杂乱,是通向无限的机制。

对于第二个问题“对complex noun phrases 的解释力不足。”褚贵才进一步解释,如果把格和题元角色考虑在内,问题会很多。

赵教授指出“格”不具有universal的性质,汉语就没有格,很多西方语言如法语,希腊语等有数量不等的许多格。格是个语义概念,是形态标记(morphological marker)。而题元角色是外在于句法结构的,我们通常说“我骑车”,但假设地太泥泞,没法骑车反而要背起车,那么“车骑我”也是可以的,这时候我们就赋予了“车”题元角色。再比如“猪的爱情”“河死了”,都是我们赋予“猪”“河”以题元角色,使之产生意义,这叫做指派意义meaning assignment,是外在于句法的。

(于才年&鲁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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