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漏项、错误很难百分之百避免,那么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如何力求准确、避免错误,应该如何解决呢? 一,漏项 早些年我所见过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错漏百出;出现这种情况大至有两个方面,1.编制人员不是经验很丰富;2.故意‘’设计‘’的。为什么这样说,第一种情况是由建设单位编制招标而用,所聘请或委托的人士不是业内有经验的人士,就算有经验,可能对清单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敷衍了事,以为后事可补,这种情况尚可原谅。第二种情况纯属设“坑”。可能有有经验的项目经理或者造价人员有过经历,拿到清单工程量和合同后,两相对照,设“坑”的痕迹会很容易看破。招标时从清单工程量中看问题,是一定要重新计算结果的。那么,总有一些招标单位的招标文件发出后,要求在很短的时间内必须开标,这样把重新计算的时间卡死了,不得不按工程量清单来报价。这个报价合不合适、合不合理,编制人员心中可能也无多大把握。至于中标后的正式合同,里面一定不是按照工程量的实际情况来调整,而是设置不少的障碍来维护工程量清单的数量,我曾经历过,工程从开始到结束就是解决不了工程量不符的问题,最后走上仲裁之路。 二,错误 与第一个情况差不多。因为工程预算和结算的计价模式只有两种,一种为工程量清单计价,一种为定额计价。定额计价是我国的传统计价方式,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引进的计价模式;而且使用哪种方法都是建设单位说了算。这样,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容易漏项和发生错误的情况,基本都在招标阶段。至于施工单位出现这两种情况基本很少,因为,施工单位有较强的造价班底,少算和漏算是造价员的噩梦;发生错误的机率也少。 不管是哪一方,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如何避免漏项和发生错误呢? 第一,按照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顺序和内容与编制的工程量计算结果,两相核查。对照预算定额的子目从头查到尾(只查存在项)。熟读图纸,牢记‘’新材料、新设备、新机械、新工艺‘’在本工程是否有使用,如有,不仅要熟记,而且对于由此造成的缺项子目要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做到了,漏项可大大避免。 第二,错误难免,但不能在大的项目上发生。一些成本或造价不高的项目误差一点尚可原谅,如何避免呢。除了第一条的要求要做到外,重点在于所套子目要准确,在定额缺项时,所选用相近、类似的子目力求接近施工工艺。万一不行,可在最短时间内咨询定额管理站,寻求帮助。 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多年的使用实践中,还真的存在问题,既然国家颁发了相关规范和规则,不论甲方、乙方都应遵照执行,同样的规则,同样的使用是不会有很大的差别的。错漏方面的问题就是专业人员的责任了。为了极力避免这些错误,专业人员还需加强学习,以适应新的规则的运用。 201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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