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谈谈自己的一点看法吧,算是和大家共同学习。 目前,企业涉及的工会经费收入主要是企业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办发 〔2017〕32号)规定收取的工会会员的会费收入和拨缴经费收入。 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一般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计提的工会经费按照一定比例上缴~上级工会组织。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一般全额上缴上级工会组织,再有上级工会组织按比例返还给企业。 比如某企业已成立工会组织,当月工资总额为10万元,按规定计提工会经费为2000元。上缴40%,60%划拨给本单位工会。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2000 贷:其他应付款——单位工会1200 其他应付款——上级工会800 上缴拨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单位工会1200 其他应付款——上级工会800 贷:银行存款2000 本企业员工上缴的工会经费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单位工会* 拨付给本企业工会组织时 借:其他应付款——单位工会* 贷:银行存款* 不知道以上核算是否正确,希望其他网友参与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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