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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城建档案馆的资料应该谁做

 于五星建筑书馆 2019-03-07

个别工程项目中,施工单位的资料员在竣工时还要移交城建档案馆一套竣工图,问其原因是领导安排的,查看合同并未对移交城建档案馆的资料,要求施工单位代为移交,问项目部经理才知是口头承若或者觉得关系处的不错,不就帮助多做一份资料吗,感觉帮助移交一下也无妨。项目经理没有意识到一套资料需要多少人力物力就随口答应了。有一项目部所施工的工程本来就比较大,为了多做出一套资料,造成项目部解散后资料员用了一年才完成,这是由于项目经理没有意识到资料员的劳动量造成的。

资料规程要求,移交城建档案馆是甲方(建设单位)的事,应该由建设单位来办理,当然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施工单位来制作竣工图,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还需要负担一定的费用。施工单位替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资料不是白做的,除非在合同中说明施工单位免费制作,否则是有相应报酬的。

尽管资料规程要求移交城建档案馆的资料是由建设单位来做,这也是在合同没有要求的情况下。如果合同要求施工单位来做或者建设单位专门委托施工单位来做,那就成了施工单位的事了,施工单位需要注意的是,资料的套数、移交时间、费用等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如北京有一个体育馆工程,合同上写着竣工后要施工单位移交建设单位八套资料还没有相应的补偿费用,一般来说,收集两套资料,一个资料员能跟着做下来已经满负荷了,八套资料加上施工单位自己留的一套就是九套资料,这成本恐怕是施工单位签合同的人员始料未及的。

因此,施工单位如果对移交甲方的资料套数不合理,可以提出增加相应的补偿,或代交城建档案馆的资料有困难,完全可以决绝,不接收委托就是了。建设单位还可委托监理单位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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