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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天下必为己视听之道》

 野之老 2019-03-11

一看到其中有“为己”一词,便知道这句话说得很自私了;再看到其中的“使天下”,就知道这句话说得简直就是自私至极了。很显然,韩非的这句话是说给国君听的!国君常年身处于深宫之中,这就决定了他一个人是根本不可能知道天下所有的大事小情的。


怎么办呢?两种办法:第一,群臣进真言;第二,变法防奸科。但是,这两种办法要想真正地操作起来,又岂知这是何等的艰难啊!


就说第一条的“群臣进真言”吧。两个方面的问题:臣子方面,敢不敢进言?又是否是真言?国君方面,愿不愿意听?又是否听得进去?听后改不改呢?等等这些问题可都是很现实的问题啊。


而关于君臣关系问题,韩非子从以下诸方面进行了剖析。首先,“圣人之治国也,固有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爱为我也。恃人之以爱为我者危矣,恃吾不可不为者安矣。夫君臣非有骨肉之亲,正直之道可以得利,则臣尽力以事主;正直之道不可以得安,则臣行私以干上。”此说的是,圣明的君主治理国家,他本人就有使人不得不去爱他的独特魅力;而一旦有了这种魅力,他则就不会依赖别人仅仅是出于爱而为他效忠与效力了。这个很好理解,因为靠别人的主观爱好而效忠自己,此毕竟不会长久;而以自己的魅力征服别人,使别人心甘情愿、死心塌地地为自己效命,这才是为君之道统治下臣的长久之计。而君臣之间的关系再怎么亲密,但那终究不是骨肉至亲的那种亲情;没有一套完备的制度做保障,君臣间的这种关系其实是很脆弱的!再者,“明主知之,故设利害之道以示天下而已矣。夫是以人主虽不口教百官,不目索奸邪,而国已治矣。”就是说,圣明的君主如果懂得这个道理,那么他们则必定会设立赏罚之法制措施来昭示天下了;果真如此的话,则国君虽然不亲口去教化百官、不亲眼搜索奸邪,而国家却照样会治理得很好。还有,韩非说:“人主者,非目若离娄乃为明也,非耳若师旷乃为聪也。不任其数,而待目以为明,所见都少矣,非不弊之术也。不因其势,而待耳以为聪,所闻者寡矣,非不欺之道也。”其意思是,作为君主,并非你眼睛像离娄一样那才算锐利,也并非耳朵像师旷一样那才算灵敏。假定国君的眼睛不靠法术,假定国君的耳朵不靠权术,那么,这样的眼睛与耳朵照样会是形同虚设,照样摆脱不了上当受骗的命运。最后,韩非又补充道:“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天下不得不为己听。故身在深宫之中而明照四海之内,而天下弗能蔽弗能欺者,何也?暗乱之道废而聪明之势兴也。故善任势者国安,不知因其势者国危。”其意思是说,作为圣明之君,就要使得天下不得不为我所看、不得不为我所听!既便是自己身处于深宫之中,但也同样能明察于四海之内,并且还可以使得天下之臣民不能蒙蔽和欺骗自己。何以如此呢?因为愚昧混乱的办法废除了,耳聪目明的形势形成了。所以说,国君如果善于借势,那么国家则必会得到安定;而国君如果不知借势,那国家则必会危险了。


其次关于“变法防奸科”的问题,韩非自然而然地举了秦孝公任用商鞅变法的例子。说变法之前的秦国风俗,君臣废法而行私,因此便国乱兵弱而君主卑弱。但自从商鞅劝说秦孝公要变法易俗之后,秦国倡明公道,奖励告奸,抑制工商,便利农耕。从此,泰国的百姓便摒弃旧俗,并对违反新法的人刑罚严厉而坚决,对告发奸邪的人赏赐优厚而守信;而秦孝公更是坚持地推行商鞅新法的。民众后来习惯于有罪必诛,而告发奸私的人也就多了,以致于最后民众没有敢犯罪的,刑罚也便自此没有了施加的对象。由此可见,法制最终使得秦国国家太平而兵力强盛,土地广大而君主尊贵;到此,最好的治国法术韩非也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就只看国君们接受不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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