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0.1 1989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理事会)的前身机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发布了《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框架》(1989)]。 BC0.2 2004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美国国家准则制定机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起了概念框架修订联合项目。 BC0.3 该项目的第一阶段,是制定阐述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目标,以及有用财务信息质量特征的章节。在制定这些章节过程中,双方理事会于2006年发布了一项讨论稿(2006年讨论稿),于2008年发布了一项征求意见稿(2008年征求意见稿)。在考虑了这些文件的反馈及研究信息后,2010年,双方理事会发布了修订《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两个章节[《概念框架》(2010)]。“通用财务报告的目标”和“有用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两个章节在发布后立即生效。《框架》(1989)的其余部分被《概念框架》(2010)承接,未发生变动。 BC0.4 在完成上述章节的修订后,双方理事会同时: (1)发布了有关报告主体概念的讨论稿和征求意见稿; (2)讨论了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以及 (3)讨论,并召开了有关计量概念的公开讨论会议。 BC0.5 因双方理事会在2010年后忙于其他项目的修订,暂停了《概念框架》的修订工作,双方理事会未再形成新的《概念框架》修订成果。 BC0.6 2011年,理事会发起了一项修订议程咨询。大部分反馈意见者认为,《概念框架》项目应当是理事会的优先项目。因此,理事会于2012年重启了《概念框架》项目。 BC0.7 在2010年之前,理事会和FASB曾计划将《概念框架》项目分为八个阶段完成,但只完成了其中一个阶段:目标和质量特征。2012年项目重启后,理事会决定制定一套完整的《概念框架》,而不再拆分为几个阶段。对《概念框架》进行整体修订,能够使理事会和利益相关方更清晰的把握《概念框架》不同方面的关系。 BC0.8 在制定修订版《概念框架》过程中,理事会于2013年发布了讨论稿(2013年讨论稿),于2015年发布了征求意见稿(2015年征求意见稿)。在考虑了反馈意见后,2018年,理事会完成了《概念框架》修订项目,发布了修订后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概念框架》(2018)]。 BC0.9 理事会于2012年重启后的修订工作,并未与FASB联合开展。《概念框架》(2018)仅对“通用财务报告的目标”和“有用财务信息的质量特征”两章进行了有限的修订。FASB并未对其《财务会计概念公告》进行对应的修订。 2018年版——修订方法及范围 BC0.10 尽管《概念框架》(2010)有助于理事会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具体准则,但是: (1)某些重要领域仍未涉及; (2)某些方面的指引不够清晰; (3)某些方面已过时。 BC0.11 在制定《概念框架》(2018)时,理事会以《概念框架》(2010)为基础,以填补空白,以及澄清和更新为主,但并未对《概念框架》(2010)进行根本性的重新复核。特别是,理事会虽然对财务报告目标和有用信息质量特征两章的某些方面进行了复核,但并未对其进行根本性的复核。在选择该方式过程中,理事会指出,这两章在制定《概念框架》(2010)时经过了广泛的应循程序。 BC0.12 理事会通常会对主要项目设立顾问团队。在《概念框架》项目中,理事会将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ASAF)定为顾问组。ASAF包括了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及对财务报告感兴趣的组织。在制定《概念框架2018》过程中,理事会与ASAF讨论了很多议题。 BC0.13 在制定《概念框架2018》过程中,理事会考虑了高度概括的概念和足够细节的概念框架之间的平衡,以对理事会及其他方有用。部分利益相关方指出,对于某些领域,理事会的提议仅仅描述了理事会在制定准则时,运用判断需要考虑的因素。他们认为,提议并未对基本概念进行测试,不够进取。理事会并未采纳该观点。理事会将《概念框架》视为一项实务工具,以帮助其制定具体准则。理事会认为,如果所描述的概念未解释理事会进行判断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概念的应用未得出单一的答案,或者导致矛盾的答案,则该《概念框架》未达到其作用。 BC0.14 在制定《概念框架》(2018)时,理事会利用了近期准则制定项目所发展的某些概念。理事会旨在反映其对这些问题的最新理念,而不是对其准则制定决议或当前的实务作出判定。 BC0.15 《概念框架》(2018)并未解决同时具有负债和权益特征的金融工具的分类问题,因为理事会并不想推迟对《概念框架》的其他必要改进。理事会在其“具有权益特征的金融工具”研究项目中探索了如何区分负债及权益。如有必要,《概念框架》将根据该项目的成果进行更新(参见第BC4.45段)。 BC0.16 《概念框架》(2018)中有关资本及资本保全的讨论,与《概念框架》(2010)的并未发生变动。该讨论源于《框架》(1989)(参见第BC8.1–BC8.4段)。理事会可能在将来认为有必要时对该部分讨论进行修订。 BC0.17 在制定《概念框架》(2018)时,理事会并未解决权益法会计,外币金额的转换或恶性通货膨胀中计量单元的重述。理事会认为,这些问题可以在可能的准则修订项目中更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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