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目前已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免征个税有了新的改进,同时,专项附加扣除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那关于房产方面有怎样的更新呢! 什么情况下免个税? 个人受赠或继承父母、其他直系亲属房产免征个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另外一种情况:不但免个税还免契税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赠与土地、房屋权属,应征收契税。 专项附加扣除首套房贷利息(1000元/月) 按照征求意见稿,纳税人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不得扣除,并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扣除机会。 直辖市、省会城市等租房扣除(1200元/月) 买房的人享受到了扣除,租房者也享受同等福利。 按照征求意见稿,纳税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租房产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按地区区别,分三种情况:
(如果夫妻在同一地租房,只能由一方扣除租金支出;不同城市工作,且各自在则分别扣除租金支出。)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首套房贷和租房扣除,这意味着,房贷利息和房租只能扣除一项。 有一位财税专家说专项抵扣的最终效果,是让部分纳税人个税感到负担减轻,免个税是为了深化个税综合与分类改革,从而体现税收公平。希望新的个税改革可以给人们带来更多的福利和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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