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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最长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爱满地 2019-03-12

平凉市朱先生咨询:一年前我因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向一朋友借款30万元试图让企业渡过难关,没想到辛苦一年多不但没救活企业,欠下的钱也无法偿还。现在对方已经起诉我,并申请了财产保全。请问,关于法院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记者连线程新林律师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对于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记者王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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