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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99%的人都不知道

 美文阳光 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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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关注!

福建人注意!

最近网上出现了一些

关于“独生子女”的消息

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独生子女证6月30日停办?

还有9600元补贴?

这些是真的吗?

快点来看看!

>>> 1 <<<

4月1日起独生子女

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这几天你的朋友圈

被这篇文章刷屏了么?

《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一时间大家都在热传

文章称,

这名女子虽然是独生子女

却无法100%继承已经故去父母的房子

真是如此吗?

辟谣!!!

特殊案例≠新政策


文章中说的,是两年前就被广泛讨论的特殊案例,分析依据的是1985年就已施行的法律法规,根本不存在“4月1日起”的新政策。

特殊案例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

父母都过世后,小丽想要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咨询律师才发现,按照法律规定,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

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

但这跟“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完全不是一回事。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独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

所以说,父母去世,房子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那么,如果父母想要把房产全部留给子女,该怎么做?其实,父母在世时可以通过立遗嘱,指定由儿女一人继承他们的房产;父母还可以办理赠予公证,将房产赠予给儿女。

除了这个

还有个消息也让

独生子女们坐不住了!

>>> 2 <<<

独生子女证6月30日停办?

还有9600元补贴?真相来了

“都回家看一看有沒有独生子女证,

沒有的赶紧补办,

因为到6月30日止永远不办了,

退出历史舞台,

以后国家给这一代独生子女

还有老人不少政策,大伙相互转吿……”

近日

一条这样的消息在各大微信群传播

称独生子女证将停办

很多人将信将疑

真相来了!

办理独生子女证没有“最后期限”

2015年12月27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有相应规定,明确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

自2016年1月1日起,国家“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从此1980年开始推行了35年的城镇人口独生子女政策宣告终结。

也就是说,在2016年1月1日之前,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且之后没有再生育的家庭,均可以继续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自2016年1月1日实行全面二孩政策开始,之后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父母将不再给办理独生子女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而网上所说的“6月30日止永远不办独生子女证明”是个误传(按照申领条件,无截止办证时间)。

独生子女每人每年

最高可领9600元补贴?误读!

至于“独生子女父母可以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0元”的说法,其实是一种误读。

此前确有“独生子女每人每年可补贴2400元”的消息,但仅是广东省佛山市实施的“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地方政策,有人把这项把地方政策说成中央、国家政策,形成了一定的误导。

其实作为独生子女好处多多

之前小编已经盘点过了!

一起来看看



来源:东南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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