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的你, 还在为公积金提取而跑前跑后嘛? 其实不必啦! 广州住房公积金新系统已上线两个月, 新系统简化了提取手续—— 和繁杂材料say bye-bye 提高了提取频次—— 每月提一次,还贷压力小了 此外, 一些业务可以在网上自助办理了! 先来看看新系统有多便利▼ 新系统上线, 街坊不免有些疑问: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如何打印? 可以在网厅办理离退休提取吗? 办理单位业务需要预约吗? …… 你的这些问题, 让一图来解答▼ 除新系统上线外,新的《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针对这个管理办法,小编也整理了一份政策问题答疑: 热点问答 1.《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前已办理的提取是否受新政影响? 答:不受影响。 2. 在广州毗邻城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要求毗邻城市为户籍所在地? 答:不要求,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毗邻城市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
3. 非本市户籍职工离职提取要求“账户封存满半年”,封存时间何时起算? 答:从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之日起算。
4. 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职工可否办理异地转出? 答:不可以。
5. 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房产证抵押在银行无法提交原件,可否提交上述复印件并加盖贷款银行公章办理提取? 答:可以。
6. 如果出现约定还款日没扣款该怎么办? 答:请职工先核查自身还款账户余额在约定还款日前是否已充足。 在约定还款日前余额已充足,但约定还款日未扣款的,请职工继续保持账户余额充足,等待中心后续划扣即可,因中心原因造成的延迟扣划,将不作为职工的逾期记录。
7. 约定还款日因余额不足导致逾期的,应如何办理还款手续? 答:约定还款日因余额不足导致逾期的,职工可与受理网点联系,由受理网点经办人员在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中申请还逾期操作; 来源:广州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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