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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状告原配引发了:

 法律讲堂吴老师 2019-03-16

小三状告原配引发了:
法律问题:
隐私权与知情权—涉及到重婚罪与非法同居的法律问题
于2017年小三状告原配,案由:原配侵犯小三的隐私权。案件:
张某与原配李某结婚,婚后5年未能生育,夫妻两人经营一家装饰公司生意很红火,张某经常应酬。
张某经常应酬的ktv认识潘某(小三)时间久了张某与潘某发生关系。发生关系以后潘某怀孕了,不久潘某生下一名男婴。到当地妇幼保健院生育。
由于时间久了张某对原配李某慢慢冷淡,导致感情挫折。因此李某开始查张某资金往来,最后发现张某银行卡消费一笔5万元到妇幼保健院。
李某开始秘密调查,并且到妇幼保健院查询该笔5万元费用去向。该医院不予提供此信息。在李某哭闹苦苦哀求下。医院答应告诉他信息不予复印。此款项用于生小孩费用。院方答应他照相不可以作为提供诉讼的证据。
原配李某起诉张某离婚:
李某气急败坏回家与张某吵架,李某聘请律师起诉张某离婚,案由:夫妻感情破裂离婚请求。并赔偿李某100万精神损失费。张某收到法院传票。
小三潘某起诉侵犯隐私权:
不久小三起诉原配李某和妇幼保健院侵犯隐私权请求:被告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用10元。
法院开庭两案并案审理。
1. 法院准予张某李某离婚夫妻财产个50%。
2. 判幼妇保健院赔偿赔偿李某精神损失费用5万元并给潘某道歉。判李某不需要承担精神损失费用。因为李某与张某是夫妻存续期间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对另一方有知情权。不属于侵犯隐私权不予支持。
3. 原配李某又诉张某重婚罪。法院审理:张某行为非法同居重婚罪不予成立,重婚罪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对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因此张某天天回家,也没有对外以夫妻名誉同居。由于张某对婚姻不忠诚导致感情破裂造成的,法院对于他们共同财产少分。夫妻双方准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分的30%。李某分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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