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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企业发生装修费,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长白山图书馆藏 2019-03-19

企之巅导读:

最近有很多小伙伴问今年的汇算清缴相关问题,接下来几天我们将陆续推送关于汇算清缴的基本问题——

21.企业为职工体检产生的费用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因此,企业为员工进行体检(含新员工入职体检)实际发生的费用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在税前扣除。

22.企业职工食堂经费的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纳入职工工资总额,准予扣除。

23.企业发生的差旅费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一是纳税人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企业的差旅费报销制度,其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合理的差旅费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

二是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有效凭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工作任务、支付凭证等。

24.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地下车位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地下基础设施,修建地下停车场所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三条:“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应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地下停车场所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作为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成本对象单独核算,按照税法规定的年限提取折旧。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出售地下停车场所收入,无论是一次性收取,或采取收取租金方式收取,按照配比原则,分期计算收入。

二是地下停车场所属于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并且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已计入计税成本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出售地下停车场所收入,无论是一次性收取,或采取收取租金方式收取,均应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收取当日确认收入。

25.我公司正处于筹办期阶段,想了解一下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一是企业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开办费。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在开办费结转摊销年度,按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关于筹办费的处理规定,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二是企业筹办期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开办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开办费结转摊销年度,按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关于筹办费的处理规定,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26.企业初次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和技术维护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对增值税纳税人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和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相关财税政策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有关规定相关会计核算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有关规定。

27.租赁期间融资租赁资产无法取得全额发票,税前如何扣除?

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间无法取得全额发票,承租方在取得融资租赁资产时,以融资租赁协议中约定的总的支付金额和相关税费作为计税基础,凭融资租赁协议,按照税法有关规定计提的折旧,允许在税前扣除。

28.企业股东投资未到位发生股权转让,其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如何确认?

企业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未到位前发生股权转让,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实际出资额确定。

29.企业发生装修费的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对房屋、建筑物进行装修发生的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若实际使用年限少于3年的,依据相关凭证,将剩余尚未摊销的装修费余额在停止使用当年一次性扣除。

30.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扣除凭证问题?

一是企业向金融机构支付的借款利息和手续费等支出应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二是企业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凭发票在税前扣除。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凭发票准予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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