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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傷寒論28)「紅汗」「藥不暝眩,厥疾不廖」

 Kimtsai 2019-03-19

白話傷寒論28)「紅汗」「藥不暝眩,厥疾不廖」

46、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其汗。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麻黃湯主之。

47、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

大家好,今天講的內容理解起來還是比較簡單的。這幾日有很多的小孩子過來,父母反應孩子流鼻血。家長們都怕孩子是不是得白血病了?其實只要孩子不是每天流鼻血,也不是流很大的血量,一般情況不用去理會。因為孩子是少陽之體,十二歲以前,在春夏陽氣旺盛的季節流鼻血也還是很正常的現象。

但是今天講的條論中的「衄血」則是因為外感寒邪,內郁成熱,陽熱宣發不利,熱傷陽絡,血從骨縫溢出而導致的「流鼻血」。

「46、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這裡說的都是前面講過的太陽傷寒的症狀。但是好像少了個」惡寒「。我們可以確定,這裡一定是有「惡寒」的症狀的。因為沒有惡寒,就不是表證了,也許內入到陽明了。這個可以肯定的「寒邪」束縛體表。一般情況「麻黃湯」就可以解決,藥量準確,使用即時,一天就可以好了。如果身體偏盛不嚴重的情況下,一般六日,「行其經盡」,所以也可能會好。

「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其汗。」這裡說的「八九日不解」,我們有兩個設想,首先是病人沒有服藥,六日天了,還是沒有好;另一種可能是病人服用了「麻黃湯」,或許是病重藥輕,或者是病人自己服用的量不夠,所以表證沒有解除。

通過本條我們可以確定的是,外感邪氣與身體的對抗,不能統一按照「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的說法,只要表證還在,哪怕一個月了,也不能因為時間問題忽略了「太陽病」的解表法。

之所以「八九日不解」如果是還發熱,脈浮緊等,證明了病人身體免疫系統比較強大。一般的病人內里本氣衰敗,也撐不了那麼久的時間。

只要表證還在,就必須發汗解表。這裡因為「脈浮緊,無汗,發熱,身體疼痛」,所以還是要使用「麻黃湯」。

本條的順序需要調整,應該把「麻黃湯主之」放到「此當發其汗」後面。這樣才會「服藥已,微除......」。為什麼會「微除」,剛才說了一個可能性,就是「麻黃湯」的使用用量的問題,發汗不夠,所以微除。這裡的「微除」也說明病人表邪束縛嚴重,沒有得到及時的治療,衛氣閉塞而營氣熱實加重了。所以簡單的「麻黃湯」就比較難治癒。

「其人發煩目瞑」,首先解釋「發煩」,前面的「大青龍湯」證時候說了「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這個是外邪束表,不汗出導致內郁成熱而「發煩」用大青龍湯表里雙解。本條的「發煩」是服用了「麻黃湯」後出現的。也證明病人體質比較強壯,服用「麻黃湯」,因為是辛溫發散的藥物,而體表外寒束縛嚴重,該發汗的又發不出來,所以「心煩」。

「目暝」即目眩,眩暈的意思。而胡希恕老師的解釋是「煩躁不安而閉著眼睛」。回頭後面學到「少陽病」也會有「目眩」,這個目眩是因為內熱上逆頭目導致的。

這裡我們普遍認為是服用「麻黃湯」後的一種「暝眩反應」。古人認為「藥不暝眩,厥疾不廖」。尤其是針對一些體制虛弱,病程較久,如果正確的使用了中藥會出現一種「瀕死」感的正邪抗爭的過程。可惜現在的中醫,只求穩妥,不會用藥,機會很少臨床出現這樣的情況了。

一般認為,這樣的「暝眩反應」比如「發煩,目眩」等都是疾病欲解,或者疾病快速治癒時候的一種不可預測的反應。

「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這裡所謂「劇者必衄」是說病人體表寒邪束縛,體內鬱熱,津液、血液上逆,出現發煩,目眩。如果是服用了「麻黃湯」提升身體津液,所以血液中的津液和熱量增高,就會加劇,這個時候,血液從骨縫中溢出,出現「鼻衄」。有時候就算沒有服用「麻黃湯」,等津液、血液積累的量夠了,熱量也夠了,而還是不能汗解的情況下,也會出現「鼻衄」。古代的中醫把這個發熱後流鼻血的情況成為「紅汗」。因為我們常說「汗血同源」,所以當表證發汗不解的時候,「鼻衄」就相當於「發汗」的治療了。這樣表的症狀一般就會解除。就算還是沒有痊癒,症狀也會大大減輕。這個時候如果沒有痊癒就要「觀其脈證,隨症治之」。

解釋兩個問題,首先多數經方家都認為這個「鼻衄」是因為「血熱」,因為後面解釋了「鼻衄」的原因「陽氣重故也」。多數人把「陽氣」當歸「熱」來解釋。後世的醫家有個說法「陽盛則熱,熱傷陽絡則衄,熱傷陰絡則下血」。我們不否認有熱傷的情況。但是這個情況還是建議不要輕易的使用「清熱涼血」藥,比如啥「犀角地黃湯」之類的。因為這個病的本質是「寒邪束表」日久,邪氣不除,血液、津液積累到了一定程度後出現的「熱」這個熱實因為「表里不通」,確切的說是「表不通」。這個時候吃清熱涼血藥會把體表的「邪氣」固到體內,成為「伏邪」。

另外,日本學者認為「陽氣重故也」是旁註。胡希恕老師解釋了說這個「陽氣」是身體內的「津液」。也就是古人說的「精氣」。

「47、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這裡說的問題,其實前面已經說明了。這裡是沒有服用「麻黃湯」,但是「鼻衄」了。也就相當於「發汗而解」了。

如果「鼻衄」還是有症狀就針對病人情況治療。如果病人確實「表寒內熱」可以考慮「表里雙解」。如果是肺熱可以考慮桑白皮降氣瀉肺、加石膏清里熱。

下面是前人的一些看法,供大家參閱:

46、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其汗。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麻黃湯主之。

請再以表病用麻黃湯之法而言:太陽病,脈浮緊,是麻黃證的脈;無汗,發熱,身疼痛,是麻黃證的證。醫者不知用麻黃湯,至八日當陽明主氣之期,九日當少陽主氣之期不解,表證仍在,此雖為日已久,還當發其汗,麻黃湯主之。

若服前藥已,吸見表邪得汗出而微除,而三陽之陽熱內盛,陽盛則陰虛,故其人陽盛而發煩,陰虛而目暝,劇者必逼血上行而為衄,衄出而經絡之熱隨衄乃解。

所以然者,以太陽主巨陽之氣,陽明主悍熱之氣,少陽主相火之氣,三陽合併而為熱。陽氣重故也。麻黃湯主之。

此一節,言病在太陽,得陽明、少陽之氣化,合併為熱之治法也。但言發熱不言惡寒者,主太陽之標陽而言也。

47、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

三陽氣盛,汗之而不解者,既可使其從衄而解矣。而太陽本經之熱,亦有自衄而解之證。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不因發汗而其熱自能從而解者,其病比上條三陽合併稍輕而易愈。

蓋血之與汗,異名同類。不得汗,必得血;不從汗解,而從衄解。此與熱結膀胱血自下者,同一局也。

此一節,言不因三陽之氣盛,不用麻黃之發汗,而太陽標陽之熱,若得衄則無不解矣。

男蔚按:發熱無汗,則熱郁於骨,熱極絡傷。

陰絡傷,血並沖任而出,則為吐血;

陽絡傷,血並督脈而出,則為衄血。

此督脈與太陽同起目內眥,循膂絡腎,太陽之標熱借督脈作衄為出路而解也。(陳修園)

衄血

衄血者.邪熱在表也.邪在於表.宜以汗解.不得汗因致衄.經雲.傷寒脈浮緊.不發汗因致衄者.麻黃湯主之.此非麻黃湯之治衄也.謂宜麻黃而不根據法以麻黃湯發汗.乃作衄也.又曰.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當鬚髮汗.若頭痛者必衄.宜桂枝湯.此又非桂枝湯之治衄也.謂宜桂枝而不根據法以桂枝湯發汗.乃成衄也.衄與汗同義.而衄家不可發汗.發汗則額上陷脈緊急.直視不能 不得眠.是衄解之後.無再發汗之理.蓋風寒在表.先犯太陽.從陽化熱.逼血妄行.故經曰.陽盛則欲衄.又曰.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自衄者愈.是在經之邪.隨衄而解.則知衄正邪解之候也.至陽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此必衄.陽明熱甚則口燥.而熱尚在於經.未入於里.故但欲漱水不咽以此為欲衄之兆.亦以熱在表故也.

太陽病當汗不汗.轉從衄解.其不當汗而妄汗者.莫如誤發少陰汗.擾動陰血.為變滋烈.經雲.少陰病但厥無汗而強發之.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出.或從口鼻.或從目出.是名下厥上竭為難治.則又不得責其為表熱矣.二者.一則誤於當汗不汗.其變小.一則誤於不當汗而汗.其變大.用藥者可不慎歟.

(呂震名)

麻黃證七 太陽二十六

【46】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汗,麻黃湯主之。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

發熱無汗,脈浮緊而身疼痛,此麻黃湯證。失不早服,至八九日不解,而表證仍在,此當發汗,宜麻黃湯。若衛氣閉塞,瀉之不透,服藥之後,病僅微除,其人猶覺煩燥昏暈,未能全解。劇者衛郁升突,必至鼻衄,衄乃盡解。所以然者,久病失解,陽氣之郁遏太重故也。

麻黃證五 太陽二十四

【47】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

發熱無汗,而脈浮緊,是宜麻黃髮汗,以瀉衛郁。若失服麻黃,皮毛束閉,衛郁

莫泄,蓄極思通,勢必逆沖鼻竅,而為衄證,自衄則衛泄而病癒矣。

(黃元御)

三、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者),此當發其汗。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熱)[煩]目瞑劇者必衄(鼻腔出血曰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麻黃湯主之。原文46

【鄭論】 按此條既稱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者,固當發其汗,既服藥已微除,微字是發汗邪衰而未盡解之意,復見其人發熱,目瞑,劇者必衄,衄則邪必外出,故仍以麻黃湯隨機而導之之意。此條設若不衄,更見發熱目瞑劇者,又當於陽越於外求之。求之奈何?於口之飲冷飲熱判之,人之有神無神,脈之有力無力,二便之利與不利處求之,切切不可死守原文,當以不執方為要。

【闡釋】 「此條設若不衄,更見發熱目瞑劇者,又當於陽越於外求之」,此又鄭氏獨特之見解。醫者則當按《醫理真傳》辨認一切陽虛證法辨之,以回陽收納為是,大劑四逆湯治之

五、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原文47

【鄭論】 此系與上同,毋容再論。

【闡釋】 本條是太陽傷寒麻黃湯證。因熱盛而致衄,雖未服藥,亦可能邪隨衄解而病自愈。蓋血之與汗,異名同類,不從汗解,則從衄解,其義相同。又本條與三條四條俱為表實證的衄血,但本條是未經服藥的衄血,其病邪隨衄而解,故曰「自衄者愈」。四條是因失治衄血,衄後病邪仍未解,脈證如故,仍以「麻黃湯主之」。三條是已經服藥,邪熱較盛的衄血,其邪亦隨衄而解,故而「衄乃解」。

(鄭欽安)

遠古中醫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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