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违法用地、占地一直保持着高压态势,但是这些年出现一种乱象,相信大家也有所了解,一些企业、个人、组织等借助农业建设为名堂,违法使用耕地甚至破坏永久农田进行商业活动建设或非农业建设,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用途、功能,农用耕地是我们非常珍贵的资源,是粮食生产的基础,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对于触碰耕地红线的,将会被严厉处罚,这个不用质疑。 相信不少农民朋友关心“大棚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现在小编就为大家盘点一下,按照相关的规定,违法在农用地上建设包括如下: 1、新兴业态,比如农业小镇、田园综合兼顾农业生产、科技示范地、产品研发、农业体验区、休闲旅游等项目,农业用地是不能借助任何名义进行占用或者破坏。 2、建房类,比如家庭住宅、私人别墅、私人农庄、商品房、出租房等。 3、农产品加工,比如词料加工、果蔬分级分类等。 4、经营类,如餐饮、娱乐、驾校、酒庄、停车场、垂钓园等。 “大棚房”整治原则 1、 根据实际情况,尊重历史事实为原则。 2、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原则。 3、保护耕地、坚守耕地红线,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对于违法占用需要进行拆除的: ①在农业园区或耕地上进行违法建设,比如别墅、住宅、休闲度假去等将被拆除。 ②在农业大棚中建设商品房住宅、休闲度假住宅、各类娱乐设施等进行拆除。 ③在临时看护房旁建设长期住宅设施的进行拆除。 ④违法建设在耕地上的养殖场或者在原养殖圈非法建设改进的进行拆除。 暂时不纳入拆除类的: 1、有合法审批的农民自建家庭住房; 2、农村殡葬用地、宗教用地等; 3、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比如农村文化礼堂、村委办公地、农村公路、公园、停车场、体育用地、学校、水利设施等。 4、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 需要进行整改的“大棚房” 属于农业设施的范围内的,以下几类情形需要进行整改: 1、在较大型的农业项目上附属的基础设施不能高于(5%、10亩),超过的需要进行整改; 2、再农业园区中的道路建设宽度不能超过8米,超标的需要进行整改; 3、在农业大棚单栋“耳房”(包含多栋农业)看护房超(19.5平方米)需要进行整改; 4、再农业种植大棚中的通道超出60公分的,需要进行整改,这类会破坏耕作层。 5、大型的农业项目没有标识牌或者标识牌不合要求的需要进行整改,标识牌需要有项目编号、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建设时间、建设主体、地类性质以及建设规模,同时还需要监督电话或者举报电话等。 6、其它问题需要整改的。 在整改中需要进行登记管理,对于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或者其它耕地十亩以上的,需要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骗取涉农补助资金用于违规建设的,将会进行追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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