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一位死于重要历史事件的志主-《北魏元钦墓志》

 昵称55301288 2019-03-20

南北朝魏时期元钦有两人,一个为北魏元钦,一个为西魏废帝元钦。本次上线墓志主人为北魏元钦。其生时华贵,死亦惨烈,不厌忍不住也八卦了八卦。

元钦北魏皇族,一直在朝为官,“宦通两京”。志中对其权势与功绩极尽夸张描写,文辞滔滔不绝,如今溜须拍马之人,必须要从中多多学习:

赫赫之威既备,岩岩之重攸钟。三河六辅之民,敬之如神明;七相五公之家,畏之如雷电...公宦通两京,首登三事,燮阴阳于四海,谐水土于天下。汪汪乎若大川,陶陶乎若巨壑,注之不盈,泄之不竭者也。至于秋台引月,春帐来风,琴吐新声,畅流芳味,高谈天人之初,清言万物之祭;虽林下七子,不足称奇;岩里四公,曷云能上。方将望北辰以未移,指南山而亢寿,参稷契如并驰,共且奭而齐轸。

墓志整张

元钦死得也很惨烈,这是一场有计划的集体屠杀。而该事件也成为北魏衰败的开始。志文中对于元钦的死是这样描述的:

而上天不吊,降祸斯人,春秋五十九,以建义元年四月十三日遇害于北芒之阴。金玉随瓦砾同泯,兰蕙从芛莸俱尽,哀乎悲矣,何酷如之。

建义元年即公元528年,建义为北魏孝庄帝元子攸的第一个年号,共计6个月。而“金玉随瓦砾同泯,兰蕙从芛莸俱尽”事件即“河阴之变”。武泰元年(528年)北魏权臣尔朱荣策划并实施的一起针对皇族和百官公卿的屠杀事件,因事件发生在河阴县(今荥阳市),因而得名。

其起因源于,528年(北魏武泰元年),胡太后擅权秉政,鸩杀了北魏孝明帝,册立幼子元钊为帝。契胡部落酋长尔朱荣以此为由起兵东进,洛阳守将望风而降。四月十三日,尔朱荣在河阴之陶渚(今河南孟津)溺死胡太后和幼帝元钊,纵兵围杀北魏的王公百官两千多人,北魏诸王元雍、元钦、元略、元邵等人皆遇害,史称“河阴之变”。而尔朱荣借助河阴之变,将迁都洛阳的汉化鲜卑贵族和出仕北魏的汉族大家消灭殆尽,完全控制了北魏朝政,彻底改变了北朝统治集团的素质结构,最终改变了北朝社会的历史走向。

这里提到的胡太后即胡充华,其传奇与诡异也是够拍很多很多宫廷狗血肥皂剧的最佳题材。不厌从网上扒来一篇文章,有时间可以看看:

胡充华出身豪门、天生貌美,年轻时曾做过几年的尼姑,跟着姑姑钻研佛法。胡充华的姑姑虽然是出家人,但名利心却依然很重,见侄女奇货可居,便利用在宫中讲法的机会,通过贿赂宣武帝元恪身边的侍从,让他们向皇帝引荐胡充华入宫。

胡充华入宫后很受宣武帝的宠幸,没过多久便怀上了他的种。此时宣武帝虽即位多年,但一直没有儿子,这其中的原因,是后宫女子们因害怕北魏孝文帝定的“子贵母死”的祖制,所以只要发现怀孕,往往会在第一时间打掉。但胡充华却跟她们不一样,不仅没有去打胎,而且每天都向神灵祈祷,希望能给皇帝生下一位皇子。

十月怀胎期满,胡充华果然为皇帝生下长子元诩。宣武帝在了解到胡充华舍命生子的真相后,既兴奋又感动,所以不顾高皇后的提议,在立元诩为太子后,宣布废除野蛮的祖制,没有处死胡充华(“冬,十月,乙亥,魏立皇子诩为太子,始不杀其母。”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四》)。

宣武帝至死都不会想到,他违背祖制的举动会给帝国带来灭顶之灾。三年之后(515年),宣武帝驾崩、元诩即位,是为孝明帝,并尊高皇后为皇太后,生母胡充华为皇太妃。可胡充华是个强势女人,怎肯屈居高太后之下?所以没多久便把她赶下台,三年后又将其秘密处死。在铲除高太后及其党羽后,胡充华变成了帝国的皇太后。

胡充华权力欲极重,所以等到她铲除政敌后,便开始垂帘听政,将帝国大权紧紧抓在自己手中。胡太后执政五年时间后,被大宦官刘腾、妹夫元乂推翻,并幽禁在北宫五年时间,差点送掉性命。公元525年,胡太后与孝明帝联合诛杀元乂(刘腾先前已病死),然后重新垂帘听政,再次成为帝国的主宰。

重新上位后的胡充华性情大变,不仅更加嗜权如命,在私生活方面也是异常混乱,让儿子孝明帝脸上非常难堪。与此同时,胡太后还大肆宠佛,在她执政期间,全国庙院激增至3万余所,僧尼多达200余万人。如此穷折腾,终于把孝文帝时期积攒下来的家底全部败光,弄得国穷民贫、怨声载道。

孝明帝对母亲的施政和私生活越来越反感,于是密诏大将尔朱荣领兵入洛,以胁迫太后交权。不料消息泄漏,胡太后震惊之余大发失心疯,竟伙同情夫郑俨、李神轨将孝明帝毒死,而立年仅三岁的临洮王子元钊为帝,时在公元528年(“郑俨虑祸,乃与太后计,因潘嫔生女,妄言皇子,便大赦,为武泰元年,复阴行鸩毒。其年二月,明帝暴崩。”见《北史·列传第一·后妃上》)。

胡太后的做法震惊朝野,尔朱荣趁机举兵,南下攻陷洛阳,将胡太后和小皇帝逮捕并沉入黄河溺死,又将王公百官两千余人尽数杀死,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河阴之变”。

因为一个墓志,翻检了不少资料,也挺有意思。志文全部1000多单字大图已经上线,在此贴出几页以供简单欣赏: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