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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与非道

 红谷斋主人 2019-03-21

《韩诗外传》第一卷·二十二

     (峻岫)

(原文)

晋灵公之时,宋人杀昭公。赵宣子请师于灵公而救之。灵公曰:“非晋国之急也。”宣子曰:“不然。夫大者天地,其次君臣,所以为顺也。今杀其君,所以反天地、逆人道也,天必加灾焉。晋为盟主而不救,天罚惧及矣。诗云:‘凡民有丧,匍匐救之。’而况国君乎!”于是灵公乃与师而从之。宋人闻之,俨然感说,而晋国日昌,何则?以其诛逆存顺。《诗》曰:“凡民有丧,匍匐救之。”赵宣子之谓也。

这一节叙述的是,春秋时期,晋国对宋国的一次武装干涉事件。晋灵公之时,宋人杀昭公。晋灵公春秋时期晋国国君姬姓,名夷皋,晋襄公的儿子,晋文公重耳的子。宋人杀昭公的事件,《国语·晋语》有记载,此事发生在鲁文公十六年。“成公卒。成公弟御杀太子及大司马公孙固而自立为君。宋人共杀君御而立成公少子杵臼,是为昭公。”[《史记·宋微子世家》]昭公有个庶弟,名鲍革。“九年,昭公无道,国人不附。”[《史记·宋微子世家》]公子鲍革在祖母襄公夫人的帮助下,杀掉了宋昭公,于是公子鲍继位,是为宋文公。“赵宣子请师于灵公而救之。赵宣子就是赵盾,晋国的卿大夫,执掌军政大权,号称“正卿”。宋国出了诛杀国君宋昭公的事情,赵宣子要求晋灵公出兵武装干预。宋灵公曰:“非晋国之急也。”晋灵公认为,此事不是晋国的当务之急,所以没有必要派兵救援。宣子曰:“不然。夫大者天地,其次君臣,所以为顺也。今杀其君,所以反天地、逆人道也,天必加灾焉。赵宣子的话,今人听起来,有些可笑,但是中国二千年的封建社会,就是靠君臣父子,应天地、顺人道,这样的思想观念来维持的。尽管古人把国君与老天爷等同起来,但是弑君的事情还是屡屡发生。争夺权力,是人类社会时时上演的“活剧”。晋为盟主而不救,天罚惧及矣。晋宋结盟,晋国不能不去救宋国的危难,否则会遭到天的惩罚。其实出兵干涉别国内政,考虑的还是自己的利益,出于自身的需要。“《云:‘凡民有丧,匍匐救之。’而况国君乎!于是灵公乃与师而从之。这里引用的诗句出自《诗经·邶风·谷风》意思就是:凡是老百姓有难,就是爬着也要去帮助。晋灵公接受了赵宣子的建议,出兵救援。“文公元年,晋率诸侯伐宋,责以弑君。闻文公定立,乃去。”[《史记·宋微子世家》]实际是宋文公有能力稳定国内的局面,深得民心,所以,晋国联盟,不得不退兵,放弃了武装干涉宋国内政的企图。宋人闻之,俨然感说,而晋国日昌,何则?以其诛逆存顺。晋国的崛起,始于晋献公,并国十七,服国三十八”的功绩,无人能比。晋献公任人唯贤,诛杀“桓庄之族”,尤其是下决心解决“公子作乱”,对于晋国日昌,还是有推动作用的。“八年,士蔿说公曰:“故晋之群公子多,不诛,乱且起。”乃使尽杀诸公子,而城聚都之,命曰绛,始都绛。”[《史记·晋世家》]晋国在崛起的大道上,上演了一出出,骨肉相残的大悲剧,却大谈宋国弑君大逆不道的事,真是虚伪。至于文中的“诛逆存顺”之说,则不符合历史事实。即位的宋文公迅速地平息了宋武公等族人以及宋昭公之子、宋文公同母弟公子须的叛乱。奋起抵抗郑国、和楚国的进犯。《左传·文公十六年》载:“宋公子鲍礼于国人,宋饥,竭其粟而贷之。年自七十以上,无不馈诒也,时加羞珍异。无日不数于六卿之门,国之才人,无不事也,亲自桓以下,无不恤也。”宋文公的举动深受国人的赞扬。宋文公本人也非常正派,“公子鲍美而艳,襄夫人欲通之,而不可,夫人助之施。”[《左传·文公十六年》]可见宋文公的宋国,不是逆;晋灵公的晋国,也非顺,晋国出兵名不正言不顺,晋国干预宋国内政未遂,也不可能导致“晋国日昌”。(署名  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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