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清朝总督为何没有权力罢免巡抚?

 李淋人 2019-03-22

 总督、巡抚这个两个官职,最早起源于明朝。但是,当时总督、巡抚仍属于中央临时派到地方处理事务的官职,并非长期地方官。作曲家诉腾讯侵权

清朝入关后,最初因为军事需要,方便管理统治,也继承了这套制度。清朝面临的情况,自然跟明朝时有很大不同。所以,就需要对总督、巡抚的制度,进行适当改变。

从顺治到康熙,督抚制度开始演变成在两到三个省份设立总督,单个省份设立巡抚的趋势。这种演变一直持续到乾隆中期,清朝督抚制度的框架,基本完成。总督、巡抚的辖区、官阶逐渐清晰,形成八个总督、十五个巡抚的局面。

到乾隆以后,自然又经历很多变化。如晚清时,东三省也开始设立总督。但大体制度,已经定下。清朝时,总督的官阶为正二品。清朝官制分为九品,每一品有正、从两级。

到雍正以后,又陆续开始让总督兼任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的职位。所以,总督的官阶可以达到从一品。后来遇到一些特殊情况,还会让总督兼任大学士职位,如左宗棠仍陕甘总督西征时,就兼任大学士职位。这种情况下,总督为正一品官阶。

跟总督不同,巡抚当中,山东巡抚为正二品,其余巡抚则为从二品。不过,一般巡抚也可以通过兼任兵部侍郎和都察院右都御史的职位,达到正二品官阶。

从职权来说,虽然这两个职位都是同时掌握军政大权。但是,总督会更侧重军事,而巡抚则偏向民政。不过,因为辖区和级别的关系,总督确实可以节制巡抚。

假如战事突发的情况,总督可以不请示朝廷,直接用公牒调动由巡抚直接管辖下的绿营军。但是,双方并非简单的上下级关系。朝廷对这两个官职的设立,属于互相节制,互相合作的关系。

这种微妙的关系,跟清朝当时选择采用督抚制度,有很大关系。朝廷授予总督、巡抚那么大的权限,主要是为了让他们可以更好处理号地方事务。

因为中枢朝廷跟地方有较远的处理,很多事情发生突然,不可能靠请示处理。而且,如果把所有事情都上报中枢朝廷,凭着中枢官员的精力、能力、时间,也不可能每一件都处理好。

可是,朝廷授予总督、巡抚那么权力 后,也带来一个问题:如何防止总督、巡抚不听话,甚至是拥兵造反?这种担心不是没有根据的。顺治、康熙时期,都曾发生过巡抚、总督一级的地方官起兵叛乱。每一次叛乱,都可能都要朝廷统治根基。

所以,朝廷对总督、巡抚,必然要有一些限制。这种限制来源于多方面,既有每三年一次的考核,用来检查地方督抚的政绩,也有中央六部、都察院的机构的监督。更重要的就是总督、巡抚之间的互相监督。

康熙晚年,清朝曾推行一种密折制度。这种密折制度内,四品以上官员,无论京官或地方官,都可以直接向朝廷递交密折。密折由大臣写好后,放在特制的皮匣内。除了皇帝跟上奏疏的大臣外,其余人不得阅览。

大臣在写完后,也不得留下抄本。这种做法,确实可以提高皇帝处理政务的效率。也带来官员之间互相告密的问题。当然,对皇帝而言,这是一件好事。官员之间斗得越狠,他就可以越容易把大权掌握在自己手中。

也就是说,总督跟巡抚之间,属于相互制约,相互合作的关系。它们之间,也存在互相告密的可能。过去那种官场制度中,同僚的倒下,有可能换来自己的升迁。这种猜疑,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他们之间互相抱团。

对于朝廷而言,如果他们想要避免总督、巡抚之间互相抱团,就更不可能授予总督罢免巡抚的权力。如果总督获得这个权力,就等于把巡抚的仕途握在自己手中。那么,巡抚就很难不听总督的命令办事了。

从职权来说,总督更侧重军事,巡抚则偏向民政。在一些事务上,总督确实可以节制巡抚。比如总督可以出用公牒,调动由巡抚直接指挥的绿营军。但是,双方并非简单的上下级关系,总督也不可能罢免巡抚。

总督跟巡抚之间的关系,跟当初清朝设立时采用的制度有关。清朝授予总督、巡抚这么大的权限,主要是为了让他们可以更好处理地方事务。因为朝廷跟地方距离很远,很多事情不可能靠请示处理。

再说中枢朝廷只有一个,他们的精力、时间也决定不可能把所有事情都上报。可是,授予总督、巡抚这么大的权力,也带来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防止这些封疆大吏自己在地方拥兵自重,甚至是造反。这种担心不是没有理由的。顺治、康熙时期,都曾发生过巡抚、总督一级的地方官,每一次镇压,朝廷都要费劲力气。

而在清朝的时候,三品以上文官,它们的人事任免,都需要经过皇帝的亲自批准。这个做法,当然是为了皇帝可以更好把大权握在说中,让官员对皇帝更加忠心。

对历史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一下微信公众号:脑洞外星人,一个研究地球历史的外星人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