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论依据: 1.理本内治 中医治病,不外乎内治与外治两法,均是以脏腑经络学说为指导。内治可疗内外诸疾,外治同样可疗内外诸疾,只是给药途径不同。外者外治,药物直达病所,尤为捷着,其理自明。而外治用于内病者,道理同于内治,所异者法耳。内治,服药须先人胃,经过消化道分别清浊后,再输送到全身,药物之糟粕不能人于经脉,能人者乃是药物的气味。贴敷之药,切近皮肤,彻于肉理,同样能将药之气味透过皮肤直到经脉、摄于体内,融化于津液之中,具有内外一贯之妙,正如《理渝骈文》所说的“切于皮肤,彻于肉理,摄于吸气,融于津液”。随其用药,能祛邪、拔毒气之外出,抑邪气以内消;能扶正、通营卫、调升降、理阴阳、安五脏,挫折五郁之气,而资化源。内治可以治外,非外治不能治内。内治与外治方式不同,但其治病原则一样,实殊途同归。 2.用本经络 贴敷用药与针灸疗法一样,亦是以经络学说为依据。经络内属脏腑,外络肢节,沟通表里,运行气血,是一切疾病的反应部位。病从外入、由表达里,既有外治以应之,故先取其外。病从内生,形诸于外,由里达表,亦可以外治,非外治者不能治内。无论病从外入,抑或病从内生,都离不开经络之地面------十二皮部,而穴位又循序分布于十四经脉之上,药切皮肤穴位之上,药气透到经脉,摄于体内而达病所,故貼敷用药,实本于针灸经络穴位治病之理,法虽异而其理则同。同时,又因药物剌激穴位,而收到药效、穴效的双重效应。 3.药同内治 《理瀹骈文》云外治之理,即内治之理,外治之药,亦即内治之药,所异者法耳。”说明凡是临床上内治有效的汤剂、丸剂,一般都可以熬膏或用末调敷,并不限于成方,应根据临床实际定夺方药,原方可用则用,不可用则选他方,或制定新方使用。 临证治病,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均是以“愈疾”为目的。历代医家大量临床实践证明,用贴敷疗法治疗内外诸疾,颇具效验。只要用之得法,其效立应。从本书所列经验,亦足以佐证。同时,又可补内治之不足,可克服服药怕苦,或格拒不纳,以及治不及时、辨证失误之弊,此也实为外治法之一大优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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