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水上安全形势稳定,近期,宁波海事局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通报近期几起船舶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等上级要求,全面加强对到港船舶消防设备、火灾隐患的检查。 船舶火灾事故不断,不仅给船舶、船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是对船员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平时对救生设备和消防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旦发现缺陷,应立即整改。 消防缺陷案例一 宁波海事局执法人员在PSC检查过程中发现,某船舶固定CO2灭火系统的瓶头阀安全销未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移除,导致一旦发生火灾,CO2气体无法快速释放的严重缺陷。经询问,该轮上一港在船厂修船,曾对固定CO2灭火系统进行检修,为了防止CO2气体的意外泄漏,维修人员插上了安全销。在检修结束送船安装后,维修人员未将安全销移除,船员也未及时发现,导致该项严重缺陷的产生。 简评 船员因自身疏忽检查,导致发生火灾船舶无法启动固定CO2火灭系统,甚至最终将会导致船毁人亡的严重后果,由此可以看出船员在日常中认真做好消防检查的重要性。 消防缺陷案例二 宁波海事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G”轮(5621总吨散货船)存在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施放前声响报警装置未能达到自动报警的功能等多项重大缺陷;发现“Z”轮(287总吨干货船)存在机舱消防泵无法出水等多项缺陷;发现“Z1”轮(232总吨干货船)生活区与机舱间防火分隔达不到规范要求等缺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上述存在重大消防缺陷的船舶实施滞留。 那么船舶消防方面的缺陷究竟有哪些?船员又该怎样加强日常消防检查?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一探究竟。 一、防火控制图 相关要求
二、移动灭火器 移动式灭火器常见种类 手提式灭火器、手提式泡沫枪装置、推车式灭火器、消防员装备等。 相关要求 (1) 所有灭火器(包括备用灭火器)应为认可的型式和设计。用于灭火器的灭火剂(包括备用灭火剂)应经认可;具体可以从张贴在灭火器筒体上的“CCS”认可标贴,以及船上提供的《船用产品证书》加以确定。 (2) 每具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应至少具有 5kg 的容量,而每具泡沫灭火器应至少具有9L 的容量。所有手提式灭火器的质量应不超过23kg,且它们的灭火性能应至少与9L 液体灭火器等效。 (3) 灭火器的等效性应经确认。 灭火器的布置 (1) 起居处所、服务处所和控制站内应配备型式合适和数量足够的手提式灭火器。1000 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应至少备有5 具手提式灭火器。 (2) 用于任何处所的手提式灭火器,其中应有1 具存放在该处所入口外附近处。 (3) 在起居处所内不应布置二氧化碳灭火器。在控制站和其它内设船舶安全所必要的电器或电子设备或装置的其它处所,所配备灭火器的灭火剂应既不导电也不会对设备和装置产生危害。 手提式泡沫枪装置的检查 手提式泡沫枪装置包括:
灭火器的检验 依据《海船法定营运检验技术规程(2011年)》第9章9.2.8.1的相关规定,灭火器的检验要求如下: (1)二氧化碳灭火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称重检查,如其泄漏量超过10%时,应查明原因并加以检修保养。 (2)灭火器一经开启,必须重新充装。 (3)所有泡沫灭火器每2年或按制造厂规定(取时间短者)进行一次灭火剂性能检测,若灭火剂变质应予更换,每次更换时应清洗灭火器内部,并进行检查,不允许留有明显锈蚀。 (4)干粉灭火器每年或按制造厂规定(取时间短者)进行一次干粉性能 检查,每四年更换一次,如有结块或失重达10%时,应予更换。 (5)大型移动式灭火器一般指45L、135L或更大容量的泡沫灭火器。(运砂船上一般常见的45L的推车式灭火器,检查中应注意检查检测日期。) 检查要点
常见缺陷
三、固定式CO2灭火系统的检查 相关要求
CO2系统的控制装置应符合如下规定: (1)应配置 2 套独立的控制装置,以将二氧化碳释放至被保护处所,并确保报警装置的动作。 (2)其中,一套控制装置应用于将气体从所储存的容器中排出,另一套控制装置应用于开启安装在将气体输送至被保护处所的管路上的阀。 检查要点 拉索式手动启动装置(砂石船常见):
气动活塞式启动装置:
CO2间布置和通风要求:
其它项目的检查:
常见缺陷 CO2固定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间布置:
四、消防员装备 配备要求 (1)2000 总吨及以上的货船配备消防员装备2 套。 (2)500 总吨及以上但小于2000 总吨的货船配备消防员装备1 套。 (3)小于500 总吨的货船免设消防员装备。 消防员装备的组成 消防员装备的组成包括个人配备、呼吸器及耐火救生绳。个人配备包括: ① 防护服,其材料应能保护皮肤不受火焰的热辐射,并不受蒸汽的灼伤和烫伤。衣服的外表应是防水的。 ② 消防靴和手套,由橡胶或其他不导电材料制成。 ③ 1 顶能对撞击提供有效防护的消防头盔。 ④ 1 盏认可型的电安全灯(手提灯),其照明时间至少为3h。 ⑤ 1 把认可的消防员手斧。 检查要点: 1、气瓶压力检查:要求气瓶内空气压力保持在28~30Mpa范围之内,即压力表指针在刻度盘绿色区之内,超出绿色区范围的,应进行再充气。 2、系统气密性检查:确认供气阀和旁通阀均处于关闭状态,打开气瓶阀,观察压力表的读数,稍后再关闭气瓶阀,如果在几分钟之内压力表读数无明显下降,表明系统气密良好。 3、低压报警检查:打开气瓶阀,稍后关闭,转动旁通阀手轮缓慢排气(或轻轻按动供气阀膜片),观察压力表读数变化,当压力降至4~6MPa时,报警器应发出哨笛报警信号,否则报警器出现故障 。 4、每套自给式呼吸器应配备2只空气瓶,其中一只与呼吸器固定连接妥,另一只气瓶作为备用。 5、消防员装备多于一套时,其储存的位置应尽量远离,并且储存位置必须与《防火控制图》所标识的位置相一致 。 面罩气密性检查:关闭气瓶开关,佩戴好全面罩,或用手掌心捂住面罩,用脸紧靠面罩接口,深呼吸数次,感到吸气困难的,证明面罩气密性良好。 供气阀功能检查:佩戴好面罩,打开气瓶阀,深吸一口气,听到“啪”的一声,供气阀气门打开供气,屏住呼吸后应能自动关闭供气阀,深呼吸几次,检查供气阀性能,吸气和呼气都应舒畅无不适感觉。再打开旁通阀开关,面罩内有股连续气流正常供气,证明供气阀和旁通阀工作正常。 消防防护服使用有效期检查:有效期为三年,从防护服说明书查找确定,但鉴于目前船上防护服实际上很少使用的情况,防护服老化、磨损等影响很小,除非超过三年后,出现发霉、老化,铝箔阻燃外层局部脱落时,作为过期处理。否则不受有效期限制。同时可以从防护服使用情况,反映出该船的消防演习是否正常开展。 常见缺陷
五、消防泵(应急消防泵)的检查 相关要求 要求船方在规定时间内启动消防泵并达到足够的压力,法定检验技术规则(04、11)要求,在货船上,除应急消防泵外,泵的总排量应不少于该船每一独立舱底泵用作舱底抽水时所需排量的四分之三,但各消防泵总量不必超过180m³/h。 04规范(4篇/2-2章/1.3.3)要求小于500总吨的货船至少1台消防泵(泵可由主机带动,若仅在港口航行,可设手摇泵)。 11规范( 4篇/2-2章/1.3.3 )要求小于500总吨的货船至少1台独立驱动的消防泵。 常见缺陷
国际通岸接头的配备
六、液位计的检查 相关要求 (海04、海11/4篇/2-2章1.15)若这种设施在舱(柜)损坏或注油过量而不致因此溢出燃油,允许使用平板玻璃油位计(但禁止使用圆柱形玻璃油位计)代替测油管,但需在油位计与油柜之间设有自闭阀。 七、机舱通风及风油切断 检查要点 机舱通风系统的检查重点在于检查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及能否有效关闭,同时也要关注个别船舶私自改建增减机舱通风系统。 常见缺陷
由于船员疏忽、不重视日常检查,对船舶消防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保证船舶消防安全,小编再次温馨提醒,船员检查要功在平时,注重日常消防检查,避免因疏忽大意而引发事故。 来源:三江口海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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