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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推出务实举措 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铁捻山 2019-03-27

12月12日,市委政法委正式发布《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多项务实举措,为切实保障和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针对民营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以及民营企业劳资、医疗、环境等矛盾纠纷突出等问题,《意见》提出了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三条举措”。一是强化民营企业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企业”“平安园区”创建活动,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完善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二是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金融诈骗、假冒伪劣、偷税漏税、非法经营、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三是强化民企纠纷调处。探索和推进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法官工作室全覆盖,依法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对涉民营企业的劳资、医疗、环境等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针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生效裁判执行难兑现难等问题,《意见》提出了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的“四条举措”。一是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政法机关要树立依法、平等保护理念,支持、保护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平等进入法律法规未明文禁止的行业、领域,激发企业投资经营积极性、创造性,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二是加大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假冒注册商标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权益。三是加大涉民营企业生效判决执行兑现力度。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成效,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着力解决被执行人难寻、执行财产难找难查难变现等执行难题。

完善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民营企业权益及时得以实现。四是审慎办理民企案件。改进涉企执法办案方式,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和人员,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

围绕民营企业对政法机关行政审批服务、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的需求,《意见》提出营造优质高效服务环境的“三条举措”。一是推行行政审批相对集中改革,落实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服务模式,快捷高效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管理服务事项。二是健全执法联动机制,依法参与综合执法,推进柔性执法。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和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挂钩。三是完善“常态化”法治宣传机制和“集成化”法律服务机制,深入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促进企业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为确保全市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意见》提出,建立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协调会商机制,并强化督导检查和考评考核,确保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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