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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130个疑难法律问题及裁判规则(五)

 az123-4 2019-03-27

14.未成年房主卖房程序

 

未成年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事后追认,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进行房屋交易的,该合同无效。

 

【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70】虽然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可代未成年人为民事行为,但未成年人作为房屋共有人的出卖合同,买受人依然需要在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对代理权的合法性尽到审核义务,对未成年人一方的法定代理人与委托代理人权源均需注意。

 

【71】与未成年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有其法定代理人在场并在合同上作为当事人一方签字。

 

【72】未成年人作为非登记在册的房屋共有人,虽依继承或依约定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买受人仍可依善意取得其房屋。

 

15.境外人士购房之程序

 

境外机构或个人违反建设部等六部委共同下发的《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及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关于限购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但因违反上述政策或行政规章,导致买受人取得系争房屋产权的合同目的无法达到,在合同无法实际履行的情况下,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73】以外籍身份购房违反相关规定主张合同无效,因非属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通常难获法院支持,相应地主张无效返还定金或购房款亦不会被支持。

 

【74】房产中介为规避责任,在明知买受人的境外身份不符合购房条件仍提供居间服务,即便签署“境外个人购房承诺”等免责声明,对合同不能履行的后果仍应承担相应责任。

 

【75】当事人行为在嗣后出台的法律法规中属于禁止性范围,但因行为在前,立法在后,先前行为并不因嗣后法律规定而无效。相关规定对境外人士购房居住年限及购房用途的予以限定,但限定日之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成为约束对象。

 

16.约定不明与合同解释

 

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76】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对于办证、交房等履行步骤不仅在合同中要有提及,还要有明确的期日约定,否则因履行期限及方式不明导致合同争议,被认为合同存在重大条款约定不明的事实,且事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无继续履行的可能性而解除合同,即使对于已交定金一方,亦不适用定金罚则。

 

【77】对于负有付款和办证同时履行义务的双方而言,卖方不履行交房、办证义务,如买方不通过提存或其他适当方式履行己方合同义务,可能亦会被法院认定未履行义务。

 

【78】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各持的一份文本应核对一致,对空栏部分的填写或涂销亦应保持一致,以免发生事后两份合同不同条款存在争议的情形。

 

17.按揭未办理责任认定

 

二手按揭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79】按揭购买二手房,在合同已明确约定按揭未获批准情况下由买方采取补救方案即现金全部付款的情况下,买方未积极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80】既约定系按揭购买二手房,又约定“过户时,买方向卖方余下房款,卖方同时交房给买方”,易生现金购房与按揭购房无谓之争。故在按揭购买二手房情形,对交房付款条件的约定,为避免纷争,双方可就“余下房款”做详细约定。

 

【81】按揭手续办理可能有周期,且有可能超出卖房人心里预期,又因涉及案外人多,尤其在无法判别买受人是否怠于履行的情况下,极易出现一方毁约的现象。故签约之前,应充分咨询、了解相关按揭事宜,对办理按揭手续的合理期限及可能出现的办理迟延有预期、有应对。

 

【82】因受调控政策影响导致按揭受阻,依然需要区分政策影响程度,以及义务一方拒绝履行理由是否合理,从而判定违约责任承担。

 

【83】争议条款:“乙方办理贷款,甲方给予配合,是先贷款后更名,还是先更名后贷款视有利于速度快为原则。”实践中,往往为了按揭成功需卖方出具一系列手续,比如首付款证明,在未付款或首付未实际达到银行要求的比例情况下,出卖方出具虚假证明,则存在明显的风险,不出具证明又使合同履行出现障碍,有违约定的“有利于速度快”原则和贷款先到位约定。故签约时,双方对履行方式和履行期限应予明确,不做含混模糊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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