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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领导对一个临时工说:别和有编制的人比工资,工作是一样的工作。您怎么看待此事?

 昵称46131304 2019-03-28

首先说,临时工(劳务工、外包工)不同工也不同酬,这是合规合法的,这位领导这么说话,员工没话说。如果同工不同酬,这就是职场“毒瘤”,领导还这么说,情商有问题,说话太伤人。许多人总是本末倒置看问题,总认为编制是考出来的,临时工凭什么与正式工一样?其实,设置编制外的劳务派遣制或业务外包制,就是为了欺负临时工,本质是用他们干活,但不给合理薪酬,赚取的就是他们的工资差价。这能合理吗?既不合理,更不合法。

正确看待这件事情,必须先搞明白,正式工、合同工和劳务工,被人为地拉开差距,根本目的是什么?体制改革之前,只有两种用工身份,一是干部,二是工人,都是国家身份。改革之后,原来国家身份的干部和工人,虽然也改为合同制,但内部仍然叫做原正式工。以后再招聘的“正式工”,都叫合同制,但内部人都清楚,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大约是2000年后吧,合同制也不够用了,但受到工资总和和定员定岗定编的限制,国有企业千方百计招了许多其他身份用工,比如,当年的大集体工、协议工、季节工、临时工,等等。目前,用工主要有几种,统称为:原正式工(合同制)、新合同制(新正式工)、劳务派遣工(劳务公司的合同工派到企业工作)、业务外包工(业务外包公司的合同工承包企业业务)。

要从本质看待这样的事情,用这些身份工的根本目的,就是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很简单,劳务工和外包工工资水平低,没有正式工的一些福利,比如,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分房福利都没有。企业提取的教育培训经费、工会经费、福利经费,也都可以省下了。对企业来说,就是用你的人工,但尽可能地少给你钱。

按照国家规定的制度和政策操作,必须满足同工同酬的。在一个办公室里做着同样的工作,甚至承担的工作量更重,工资和待遇却相差几倍,这是违规违法的。而且这种混岗,也是不容许的。但是,谁来管理?各企业也是歪嘴和尚来念经,把好的政策经用歪了心。所以,看问题要看本质,企业用临时工(劳务工、外包工)本意就是克扣他们的工资和福利,就是为了降低人工成本,保证正式工利益的。

合规的做法是:在三性岗位(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才能用劳务工,且不能超过用工总量的10%。劳务工都用在什么地方?一般都是门卫、保安、保洁、司机、服务员等低技能岗位,而且要整体使用,不能说10个保洁,5个正式工,5个劳务工,都是擦桌子,正式工工资8000元,劳务工工资2000元。现实中,企业处于强势地位,大量使用劳务工,且与正式工混岗,甚至把本应该正式工干的脏活累活都干了,工资却只有正式工一半甚至三分之一。可是,劳务工也没有办法,你不接受你可以走啊,所以,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能委曲求全,接受这个盘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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