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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当事人携带枪支,刀具,易燃,易爆等管制物品,危险物品时,正确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liut5005 2019-03-29

17.当事人携带枪支,刀具,易燃,易爆等管制物品,危险物品时,正确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一)对携带管制物品者,应首先将其控制,再对其进行检查和询问,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对管制物品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收缴,持有枪支者有持枪证及枪证的可不收缴,但是应阻止其进入法庭。

(三)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即予没收,并应核查持有者身份情况,及时向法警队长报告。

(四)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处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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